2026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6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2026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农业农村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我市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三农”领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指导系统各单位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常态化机制。(机关党委、法规处、办公室)

  2. 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压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三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提升述法质量。(法规处、办公室、干部人事处)

  3. 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重点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必训内容。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纪检干部培训和党员集中轮训,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机关党委、法规处、干部人事处、执法总队)

  二、加大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力度

  4. 围绕服务保障超大型城市的多样化农产品需求,制定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若干规定。强化调研论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渔业法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立法调研和预备项目。落实法规规章专管员工作机制,对涉农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开展评估清理。(发展规划处、渔业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法规处,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5.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在制定促进本市农村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政策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优化专家参与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提升决策效率和质量。(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6.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做到“应审必审”。按文件年度制发计划有序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禁渔有关通告等政策制定或修订。(法规处、办公室、科学技术处、渔业处,各相关处室)

  三、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7. 加强权责清单和网上办理事项、行政检查事项的协调联动。根据渔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持续完善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办事指南,优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功能。(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执法总队,各相关处室)

  8. 推动动物检疫等高频事项“智慧好办”改革,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行政审批服务中的应用,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更优服务,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审批支撑。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统一预约服务”“线上线下帮办”等工作制度,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执法总队)

  9. 健全涉农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相关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更好发挥“政府开放月”平台效应,落实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机制,引导企业群众有序参与政府治理。(办公室,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案件监督抽查、案卷集中评查和执法效能评估。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裁量规则和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开展《上海市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细则》实施情况调研。(执法总队、法规处)

  11. 完善“涉农+涉企”执法模式,优化“亮码检查”工作机制,拓展非现场检查应用场景,规范非现场检查方式。完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事项库和检查对象库。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技术”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落实合规指导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动物诊疗机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等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或应用场景。(执法总队、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12. 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紧盯重点农时和关键环节,抓好农业生产全领域、全链条的监督执法。实施地产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查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群众关切的问题。优化提升城市动物防疫监管能级。开展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长三角区域联动协同,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执法。履行港口国措施协定,开展对外国籍渔业船舶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执法总队,各相关处室)

  五、着力提升“三农”法治宣传质效

  13. 制订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计划,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大培训、大比武。组织开展上海市农业农村执法领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一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专题培训。组织旁听庭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班。举办上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执法总队、法规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14. 持续优化涉农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和保障,强化“嵌入式”普法,落实执法过程中宣传告知工作机制。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事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依法经营指引。编制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指导)案例。强化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执法总队、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15. 组织开展“6·6放鱼日”、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等专题普法活动,营造守法氛围。组织开展“漫说农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法规处、渔业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执法总队、东方城乡报社,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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