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农业农村委2025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全面完成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实施纲要、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市农业农村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站位,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常态化机制。用好“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党内法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课程作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必训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法规处、执法总队)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涉农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述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责任单位: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法规处)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施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等地方性标准的宣传与实施。在制定加快发展本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若干措施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办公室、农业机械和智能装备管理处、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聚焦重点,增强法治保障力度

  (四)提升“三农”立法质效

  完成《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起草工作,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巩固和发展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强化调研论证,稳妥、有序推进都市现代农业、浦东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立法预备项目。推进《上海市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等修改工作。(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发展规划处、产业发展处、种植业管理处、法规处)

  (五)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核,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要求。按文件年度制发计划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裁量规则、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管理、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等政策制定或修订。(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科学技术处、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处室)

  (六)推进法规规章文件评估清理

  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落实常

  态化评估清理和法规规章专管员工作机制,对10部地方性法规、8部市政府规章以及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推动修改或废止相关法规规章文件。(责任单位:种业管理处、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七)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

  加强外聘法律顾问和委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在重大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疑难案件处置、复议诉讼应对、重大信访事项处理、法治培训等工作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责任单位:法规处)

  三、加强服务,优化“三农”营商环境

  (八)集中梳理调整行政权力事项

  加强权责清单和网上办理事项的协调联动。根据权责清单集中梳理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完成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办事指南修订和补充编制、业务系统改造以及开通网上办理功能。(责任单位: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

  (九)强化行政备案事项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备案。优化行政备案事项办理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开通网上办理流程。推动行政备案事项集中办理。(责任单位: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十)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建设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到期提醒、涉农政策精准推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好办”等改革措施。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统一预约服务”、“线上线下帮办”等工作要求,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法规处、畜牧处、市场与信息化处、执法总队、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做好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

  落实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建设工作要求,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解读和政策集成式发布,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四、磨砺作风,提升农业执法效能

  (十二)全面优化涉企行政检查

  按照全市总体要求和进度节点,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建立并完善行政检查事项库、对象库,统筹计划市区两级检查计划,全面应用“检查码”,细化实施路径、落实措施和操作办法。推动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探索“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和“无感监管”对象清单。(责任单位:执法总队、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十三)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做好终期评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案卷评查常态化,加强评查结果运用。深化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全面应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规范执法办案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函“两书同达”。开展专题调研,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执法总队、法规处)

  (十四)保持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紧盯重点农时和关键环节,抓好农业生产全领域、全链条的监督执法。聚焦重大任务部署要求,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执法。强化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优化提升城市动物防疫监管能级,探索互联网平台农资经营监管新模式。(责任单位:执法总队,各相关处室)

  (十五)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综合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乡村民宿综合监管相关工作。衔接“一业一证”改革,在动物诊疗等重点领域,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产业发展处、法规处、执法总队)

  五、以点带面,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十六)抓好普法关键时点和重点项目

  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农机安全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等专题普法活动,营造守法氛围。结合农业科技相关培训、路演等活动,宣传贯彻《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普及动物防疫相关规定。重点围绕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责任单位:法规处、渔业管理处、农机和智能装备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种业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科学技术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执法总队、东方城乡报社)

  (十七)制定合规指引服务企业

  制定农药生产主体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主体合规指引,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为养殖企业、屠宰企业、承运人提供精确指导,依法提升效率,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法规处、执法总队)

  (十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

  持续优化涉农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和保障,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领域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嵌入式”普法。落实首次检查宣传+告知+承诺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相关主体守法经营。围绕行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场景式”普法。深入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综合培训、专题培训、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选拔优秀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竞赛。(责任单位:执法总队、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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