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大国工匠精神,发挥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64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第二批)》(沪人社职〔2024〕18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4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市级行业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市农业农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大赛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竞赛的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根据比赛项目按行业成立赛项执委会,负责相关项目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纳入2024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计划,竞赛组委会编制相应的竞赛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市竞赛办公室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竞赛分正式比赛项目和展示性比赛项目。正式比赛项目为动物疫病防治员、农机修理工、农作物植保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展示性比赛项目包括家畜繁殖员和水生动物饲养工。所有竞赛项目需于11月底前完成。
三、参赛资格
(一)参赛对象:竞赛主要面向本市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农机修理、农作物植保、农产品食品检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家畜繁殖和水生动物饲养等职业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
(二)报名条件:正式比赛项目参赛选手按照国标规定的申报条件参赛,展示型项目参赛选手按照竞赛组委会制定的竞赛技术标准和申报条件报名参赛。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组织方式
竞赛组委会要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竞赛分为初赛(或遴选)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赛项执委会负责实施,决赛以区、企业为单位组队参加,由竞赛组委会协调各赛项执委会组织实施。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成绩按理论知识得分及技能操作得分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对符合取证要求的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成绩优秀可按有关规定晋升等级。证书由等级评价机构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发放。
五、奖励措施
(一)选手个人奖。每个赛项分设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牌和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胜奖1000元。
对获得正式比赛项目第一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以及第一名获奖选手的指导教练,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二)参赛团体奖。以各支参赛队为单位,每个赛项成绩前三名的代表队由竞赛组委会予以通报表扬,颁发“优秀团体”奖牌。
(三)其他奖项。在竞赛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每个赛项评选出一名优秀裁判员,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精心部署,统筹做好各项竞赛工作,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与发动,创新办赛形式,提升竞赛质量,选拔优秀技能人才。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
(三)确保公正公平。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赛方案,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赛场纪律,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
(四)制定安全预案。各执委会要组建专班,明确责任人,制定赛事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加强竞赛期间的管理,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巡查力度,确保竞赛安全有序开展。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挖掘典型事迹,提升赛事影响力传播力,弘扬劳动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4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2024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夏明林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谭友林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桂晓燕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李 鹰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桂云林 上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一级调研员
李 晔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杜小强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人事处处长
叶 耿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 杰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科学技术处处长
刘金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处长
周建敏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管理处处长
邢增涛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机械和智能装备管理处处长
刘映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瑞明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种植业管理处处长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黄 辉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
副主任:朱建华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黄士新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施永海 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沈秀平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胡晓滨 东方城乡报社社长(总编辑)
袁益明 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副站长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