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涉农区:

  《2024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已经2月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2024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

类别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要求及举措

牵头部门

实施

区域/地点

完成

时间节点

(一)确保完成各项底线任务

1

严格保护耕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小于150万亩,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切实承担起对本区域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任务的主体责任。

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

稳定粮食生产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在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油料生产任务的基础上,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73.8万亩,产量不低于96万吨。开展粮食单产提升行动,强化粮食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确保病虫草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地产

12月底

3

稳定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

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规模化常年菜田基本保有量总面积不低于30万亩,确保蔬菜播种面积、总产量达到前三年平均值,年内蔬菜播种面积不低于129.1万亩次、总产量(含食用菌)254.3万吨。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地产

12月底

4

夯实生猪等主要畜禽产品稳产保供

稳定生猪等主要畜禽产品生产,推进标准化生态养殖,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继续保持在8.5万头左右。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本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市农业农村委

相关涉农区、光明

12月底

5

推进水产绿色养殖

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面积达13万亩,占域内水产养殖面积79%。推进2023年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完成2024年度改造项目的批复立项。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

11月底

(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6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在2023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37万亩的基础上,2024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地产

12月底

7

推进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建设

制定2024年度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建设计划,加强引领性项目的策划,加快推进13个先行片区建设,片区建设整体进度年底达到80%以上。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

12月底

8

推进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

组织编制并报审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方案和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启动实施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每个片区至少落实一个高水平建设项目。

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

除闵行区外的8个涉农区

12月底

9

推进农产品绿色发展

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累计创建90.27万亩,畜禽绿色生产基地114家,全市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从2023年的40%提高到2024年的50%。持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全市绿色食品认证率从2023年的31.8提高到2024年的32.5%,绿色食品获证主体100%做好档案电子化管理。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地产

12月底

10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证率达90%以上。强化监管、监测、执法与农事档案的衔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达到要求,其中农兽药残留不合格率达1%。全年对区内蔬菜、水果、水产品规模化生产主体定量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地产

12月底

11

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建设

推进已批复在建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招投标、建设、验收及决算工作,到9月底,2021年以前项目完成决算,到年底,2022年项目完成建设、2023年项目开工。组织做好项目建成后的绩效评价,提高项目建成投产效益。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地产

12月底

(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12

促进农业农村投资

开展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拓展工作渠道,推动要素向重点项目和优质主体聚焦,引进项目落地数和资金到位数稳步增长,在2023年到位资金达240.88亿元的基础上,2024年到位资金不少于250亿元,增加引进引领性强的项目,力争在解决农业“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有所突破。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等

12月底

13

加强用地保障力度

2023年全市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用于乡村产业项目的面积共1000亩的基础上,2024年涉农区应以需求为导向,将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集中统筹使用,向重点乡村产业倾斜,支持现代设施农业等发展。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不能为零。

市规划资源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三)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4

完成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完成2023年度2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使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总数达到140个。对照建设项目清单,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优化投入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强乡村特色风貌塑造,加大产业导入力度,提高社会资金投入比例,提升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市农业农村委

除闵行区外的8个涉农区

12月底

15

开展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遴选若干个示范村开展建设,完成村庄设计,完善建设项目清单,启动项目建设。按照产业特色鲜明、社会主体参与、区域联动建设的实施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序推进建设,构建长效管护机制。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16

推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建设

依据本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方案,组织开展2024年度试点组织申报,择优遴选5个试点,形成项目清单,启动建设工作。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

相关涉农区

12月底

(三)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7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加快已签约项目的安置基地建设,在已完成2.5万户农户入住新居的基础上,2024年底力争完成签约农户安置率65%,开展已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持续稳妥开展“三高两区”范围内的农户意愿征询,完成年度签约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18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制定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项目化推动任务实施,实行任务进展月调度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加强问题反馈和整改。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19

加强村庄设计

聚焦“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新城绿环、现代设施农业片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推进村庄设计和乡村社区生活圈建设。实行“三师联创”机制,贯彻村庄设计“一张蓝图”干到底,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和重要节点高水平、国际化设计方案的公开征集和竞赛。

市规划资源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0

推进村内路桥建设管护

巩固村内D级严重破损路桥改造工作成效,完成220公里C级局部较差道路整治,完成50公里临河有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推进建立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评定机制,不少于三年一轮,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市级评定,推进村内道路数字化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1

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2023年提档升级改造210公里农村公路的基础上,2024年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300公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示范路创建,每个涉农区创建示范路不少于5条。

市交通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2

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加快推进“十四五”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选树 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开展20个水美村庄试点建设,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

市水务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3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部署,在“2+8”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三整理”“两整合”,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模式,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平台有实质性作用。

市规划资源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4

推进乡村长者照护之家建设

建设30家乡村长者照护之家,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提供适合农村老年人养老习惯、体现农村发展特色、符合农村风土人情的养老照护服务,达到一定专业水准,成为农村老年人的颐养家园。

市民政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5

提升平安乡村建设

实现街镇(乡)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解纷中心等)全覆盖建设,规范设置人民调解室,建立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化解涉农信访矛盾,不发生被上级通报的涉稳事件。

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6

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推动积分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在涉农街镇全覆盖。丰富积分内容,从“户外”拓展到“户外”+“户内”,通过民主程序,逐步将人居环境、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等村级治理重点难点纳入积分体系。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7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持续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全年每个区推出品牌项目不少于 2个,开展文明风尚系列主题活动不少于5场,开展传统节日相关主题活动不少于 7场;每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年开展“三下乡”等活动数不低于24场;培育“六个我践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数不低于15个。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精准服务效能,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

市文明办

9个涉农区

12月底

(五)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28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强谋划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建立工作体系,明确科创需求。加大培育农业科技企业,重点关注涉农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市级企业库,全市入库企业超过100家,各涉农区培育1家以上涉农科技企业(达到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9

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聚焦高端、精品、品牌农产品,在太安谷、马陆葡萄区块链应用试点基础上,持续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加大区块链技术在粮食、瓜果等重要农产品产业链上的应用,推动种源、生产、监管等全流程核心数据上链,探索基于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区块链+优质农产品”溯源应用,每个涉农区至少形成1个应用案例。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0

推进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

聚焦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围绕农田宜机化改造和智能农机装备配置,在已经建成1.4万亩无人农场的基础上,2024年新建5.3万亩无人农场,为到“十四五”末全市建成10万亩无人农场的目标打好基础。强化过程督导和考核验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绩效。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1

推进种业创新发展

落实种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培育行业领先的特色优势种业企业,种业市场规模同比增长15%。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和执法,市区两级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2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农机、植保、农产品购销、供销农资服务方面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培育服务主体,新组建10家产业化联合体,遴选培育标准化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11个,新培育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7-9个,培育8个供销基层组织,创新组织形式和服务模式,逐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3

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创设优化农业保险政策,扩大保险业务覆盖面,在农业产业、乡村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因地制宜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提高承保理赔效率,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六)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34

开展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

在本市已出台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指导意见和资金管理细则的基础上,各涉农区出台本区农村综合帮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快推进帮扶“造血”项目建设,各重点扶持区至少遴选1个帮扶项目,完成年度生活困难农户动态调整,针对生活困难农户全覆盖开展精准帮扶。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5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高区镇集体经济发展平台运行效能,因地制宜探索有效发展路径,对集体资产增量、收益分配总量、净资产收益等指标开展监测。镇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收益分配共享机制,探索将收益用于城乡居保人员参保补贴。进一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对连续多年不分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监督。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监督平台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推动集体资产进入流转交易平台公开租赁,年底全市产权交易额达到70亿元。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6

夯实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十四五”期末,各涉农区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7

强化涉农补贴资金监管

加强涉农补贴资金检查,形成市区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实行“制度+科技”“平台+应用”,推动本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系统全面应用,不断提升资金监管效能。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8

加强乡村振兴统计与信息监测

组织开展促进农民增收等乡村振兴统计工作。挖掘和报送本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进乡村振兴固定观察点运行。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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