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突出场所整治和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市农科院: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等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业农村系统突出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和春节元宵节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农业系统安全问题突出场所隐患风险,重点关注春节元宵期间严峻的消防火灾形势,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把农业农村系统安全问题突出场所隐患整治和消防火灾除患摆在首要位置,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落细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本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奠定良好的开端。

 二、整治重点

 (一)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压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聚焦电动车充电、电器线路老化、吸游烟、消防通道违规堆物等消防安全问题。对有多处办公、涉农实验室或生产科研基地的单位,重点排查员工宿舍、实验室危化品、液化气钢瓶、电器线路私拉乱接或超负荷使用等安全问题突出的场所,务必不留死角、定期排查、加强整治,严防安全生产和消防火灾等隐患风险。

  (二)出租场所安全管理。有出租出借场所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商店、小餐饮、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和仓储与厂房合用、生产共用场所、工业厂房改公寓等多业态混合场所的重点排查,坚决整治“三合一”、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宿舍、违规动火动焊施工、经营性自建改建房屋、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安全隐患,严防分租、转租等形成人员密集型场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承租户消防安全和应急逃生的意识和能力。

  (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要指导做好节假日等会展场所、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聚焦会展场所电气线路敷设、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加热设备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有用火用电用气的餐饮经营和单位食堂的单位,要加强用火用气管理、开展定期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巡查值守,配合好属地部门,落实城村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各项要求,确保安全防范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四)重要时期安全管理。为确保本市农业农村系统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时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整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楼道堆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突出问题,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整治力度。对酒店民宿、人才公寓、养老院、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春节、元宵期间开展专项自查,督促整改违规搭建改建冷库和门窗上设置的铁栅栏、广告牌,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重点时期防火巡查频次,组织有关单位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单位是突出问题场所整治和消防除患攻坚行动责任主体,要聚焦重点时期安全管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问题整治和除患攻坚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时期消防安全、“两会”安保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治重点,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业务条线积极参与,通过集中排查整治、曝光约谈、督导演练等方式,重点加强自查自改,切实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场所和消防风险隐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落实各项安全整治攻坚工作,结合农业农村系统特点,紧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压实安全消防责任,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和安全督导,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确保整治攻坚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工作,对明显存在突出问题场所和消防隐患查不出或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曝光约谈、追责问责。

  (三)时间节点要求。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安全信访办。

 1. 安全突出问题场所整治情况报送。请于2月22日前,报送本单位第一阶段拟“清障拔点”清单(见附件1),后续综合整治情况分别于3月底前、10月底前、12月底前报送;

 2. 消防集中除患攻坚行动情况报送。请于3月底前,每周三前报送每周工作情况(见附件2),4至11月,每月24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12月14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

  附件:1. 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清障拔点”整治对象清单

     2.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联系人:安全信访办,肖宇,联系电话:2311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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