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农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涉农区区委、区政府:

  现将本市涉农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重点

  依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对各涉农区贯彻2023年中央1号文件本市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核对象与办法

  考核对象为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等9个涉农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定量考核由市委农办组织实施,根据我市确定的2023年度乡村振兴11大类58项重点任务,对各涉农区推进重点任务“挂图作战”的完成情况进行测评(占总分的70%),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乡村振兴指数和乡村振兴满意度测评(各占总分的5%),按各区得分情况进行折算计分。

  定性考核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各涉农区年度工作进行评定。

  根据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的比例要求,将定性和定量分值汇总后形成涉农区考核得分。

 三、考核结果

  综合定量和定性考核结果,2023年度各涉农区总体考核情况较好。

  1月下旬,经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示同意,考核结果分为两类:松江区、金山区、浦东新区和嘉定区为“优秀”,奉贤区等其余区为“良好”。

  特此通报。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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