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农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机关: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它
发文字号:
沪农委办〔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2-0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各涉农区区委、区政府:
现将本市涉农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重点
依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对各涉农区贯彻2023年中央1号文件本市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核对象与办法
考核对象为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等9个涉农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定量考核由市委农办组织实施,根据我市确定的2023年度乡村振兴11大类58项重点任务,对各涉农区推进重点任务“挂图作战”的完成情况进行测评(占总分的70%),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乡村振兴指数和乡村振兴满意度测评(各占总分的5%),按各区得分情况进行折算计分。
定性考核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各涉农区年度工作进行评定。
根据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的比例要求,将定性和定量分值汇总后形成涉农区考核得分。
三、考核结果
综合定量和定性考核结果,2023年度各涉农区总体考核情况较好。
1月下旬,经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示同意,考核结果分为两类:松江区、金山区、浦东新区和嘉定区为“优秀”,奉贤区等其余区为“良好”。
特此通报。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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