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弘扬大国农匠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80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99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3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市级行业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市农业农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组织实施。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竞赛的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根据比赛项目按行业成立赛项执委会,负责相关项目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纳入202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计划,竞赛组委会编制相应的竞赛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报市竞赛办公室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竞赛分正式比赛项目和展示性比赛项目。正式比赛项目为动物疫病防治员,展示性比赛项目包括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农作物植保员、家畜繁殖员、农机驾驶操作员(拖拉机驾驶员)、水生动物饲养工。所有竞赛项目需于11月底前完成。
三、参赛资格
参赛对象:竞赛主要面向本市从事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农机驾驶操作员、农作物植保员、家畜繁殖员、水生动物饲养工等职业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
报名条件: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组委会制定的竞赛技术标准的申报条件报名参赛。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组织方式
竞赛组委会要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竞赛分为初赛(或遴选)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赛项执委会负责实施,决赛以区、企业为单位组队参加,由竞赛组委会协调各赛项执委会组织实施。
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排名按理论知识成绩及操作技能成绩总分计算确定。对正式比赛项目符合取证要求的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成绩优秀可按有关规定晋升等级。证书由等级评价机构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发放。
五、奖励措施
(一)选手个人奖。竞赛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赛项分设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牌和奖状。奖金分别为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胜奖1000元。
对获得正式比赛项目第一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以及“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等。
(二)参赛团体奖。以各支参赛队为单位,每个赛项成绩前三名的代表队由竞赛组委会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和奖状。
(三)其他奖项。对为赛事组织作出贡献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突出贡献单位”“优秀组织单位”证书;对在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人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颁发“优秀组织个人”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精心部署,统筹做好各项竞赛工作,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与发动,创新办赛形式,提升竞赛质量,选拔优秀技能人才。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积极支持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
(三)确保公正公平。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选手信息审核,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赛场纪律。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赛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竞赛安全有序开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挖掘典型事迹,提升赛事影响力,弘扬劳动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联系方式
张春夏 市农业农村委干部人事处 23119602 18018888829
顾小小 市农业农村委科技教育处 23113081 13917126867
孙月星 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57813210 15900763372
附件:2023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2023年上海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夏明林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张 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桂晓燕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李 鹰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桂云林 上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一级调研员
李 晔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李建颖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种植业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叶 耿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卫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处长
周建敏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管理处处长
邢增涛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
彭 友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徐 杰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技教育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张 漪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人事处一级调研员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黄 辉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
副主任:朱建华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黄士新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夏海荣 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站长
丰东升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施永海 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胡晓滨 东方城乡报社社长(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