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它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301号
发布日期:
2012-08-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稳定;评估;收费;通知
各归口单位,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沪发改投(2012)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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