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归口单位,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沪发改投(2012)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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