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5〕183号
发布日期:
2025-07-3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区《关于申报闵行区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闵农业农村委办〔202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闵行区浦江镇永丰村、正义村、汇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 实施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服)条线。
2. 实施地点:闵行区浦江镇永丰村、正义村、汇东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1573亩,其中新建129亩,改造提升1444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等。
5. 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1416.8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850.09万元,区级财政投资566.73万元(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总额超过批复计划的部分由区统筹解决,批复计划之内的投资总额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请你区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特此批复。
附件:闵行区浦江镇永丰村、正义村、汇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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