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区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的批复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奉贤区财政局:

  你区《关于拟申报奉贤区2025年度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请〔2025〕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奉贤区头桥街道陆家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头桥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2. 实施地点:奉贤区头桥街道陆家桥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941亩,其中新建面积837亩,改造提升104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维修泵站,新建管道、放水口、明沟、田间排水口,道路修复等。

  5. 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821.0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656.82万元,区级财政投资164.21万元(详见附件1)。

  二、奉贤区头桥街道分水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头桥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2. 实施地点:奉贤区头桥街道分水墩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854亩,其中新建面积625亩,改造提升面积229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维修泵站,新建管道、放水口、明沟、田间排水口,道路修复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763.9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611.16万元,区级财政投资152.79万元(详见附件2)。

  三、奉贤区西渡街道南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2. 实施地点:奉贤区西渡街道南渡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1341亩,其中新建面积750亩,改造提升面积591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翻修泵站,新建管道、放水口、田间排水口、明沟,道路修复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1256.6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005.34万元,区级财政投资251.34万元(详见附件3)。

  四、奉贤区青村镇元通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奉贤区青村镇元通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907亩,其中新建面积155亩,改造提升面积752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翻修泵站,新建管道、明沟、过沟板、田间排水口,道路修复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844.7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675.83万元,区级财政投资168.96万元(详见附件4)。

  五、奉贤区庄行镇马路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奉贤区庄行镇马路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1686亩 ,其中新建246亩,改造提升1440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翻修泵站,新建管道、放水口、倒虹吸、窨井、田间排水口,新建田间道路,道路修复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324.7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059.82万元,区级财政投资264.95万元(详见附件5)。

  六、奉贤区西渡街道五宅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2. 实施地点:奉贤区西渡街道五宅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1028亩,其中新建109亩,改造提升919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新建泵站,维修泵站,新建管道、放水口、田间排水口、明沟,道路修复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968.5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774.87万元,区级财政投资193.72万元(详见附件6)。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总额超过批复计划的部分由区统筹解决,批复计划之内的投资总额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请你区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特此批复。

  附件:1.奉贤区头桥街道陆家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2.奉贤区头桥街道分水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3.奉贤区西渡街道南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4.奉贤区青村镇元通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投资明细表

     5.奉贤区庄行镇马路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投资明细表

     6.奉贤区西渡街道五宅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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