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的批复

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宝山区财政局:

  你区《关于申报宝山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宝农发〔2025〕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5年宝山区月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 实施地点:月浦镇沈家桥村、钱潘村、长春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235亩,其中新建面积235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配电工程、新建标识标牌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 210.9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26.55万元,区级财政投资84.36万元(详见附件1)。

  二、宝山区2025年罗店镇束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 实施地点:罗店镇束里桥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134亩,其中新建面积134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标识标牌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 126.7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76.07万元,区级财政50.72万元(详见附件2)。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总额超过批复计划的部分由区统筹解决,批复计划之内的投资总额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请你区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特此批复。

  附件:1. 2025年宝山区月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2. 宝山区2025年罗店镇束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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