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方案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5〕122号
发布日期:
2025-05-2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
你们《关于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方案的请示》(金农〔2025〕25号)收悉。在专家论证基础上,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方案,安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结余资金计划1148万元,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
1. 请你区参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审批、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项目验收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后,履行资金申请程序。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投产运行后,鼓励项目主体通过以工代赈、订单农业等形式充分发挥联农带农效应。
3. 项目建成投产后,参照《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相关要求,做好财政性资产的有序管护。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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