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4〕320号
发布日期:
2024-10-1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上海市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申报的通知》,经审核,现对各区及市属涉农国企集团上报的2024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批复如下:
同意各区及市属涉农国企集团2024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336个,其中涉农企业1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3个、家庭农场和农户12个;安排贴息贴费资金7455.10万元,其中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 4179.63万元,市级部门预算资金 1100.52万元,区级财政资金2174.95万元。
请按照规范和程序认真复核,严格管理,在收到市级财政贴息贴费资金后,及时将市、区两级财政承担的贴息贴费资金拨付相关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
特此批复。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贷款贴息贴费项目汇总表
2.2024年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9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