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松江蔷卉花卉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4〕271号
发布日期:
2024-09-2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上海松江蔷卉花卉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延期的请示》(松农发〔2024〕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松江蔷卉花卉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延长建设周期12个月,项目批复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你区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从严开展资金监管,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和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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