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海湾畜牧场(一期)项目验收及财务决算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海湾畜牧场(一、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2﹞263号)收悉。经委托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复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验收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海湾畜牧场(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农场境内燎原十二连。经验收,项目总体建设情况基本符合批复文件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二、项目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爱森海湾畜牧一场生态养殖基地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0〕304号),项目批复总投资7784.61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补助资金3075.80万元(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42.20万元、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33.60万元),已预拨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根据上海上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达到8499.91万元。对于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超出批复投资且未办理调整手续的部分支出,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不予认可,涉及资金869.92万元予以扣除,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现审定项目决算投资额为7629.99万元(详见附件),比原批复减少154.62万元。按财政补助资金比例摊分后,财政补助资金决算为3028.87万元,较原批复减少46.93万元。
三、后续工作
(一)请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结清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请在收到本批复30日内,将该项目已预拨财政补助资金差额46.93万元按原渠道退回国库。
(三)请按照《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22〕7号)有关要求,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海湾畜牧场(一期)项目财务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