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法定代表人张瑞明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4〕180号
发布日期:
2024-07-0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上海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决定委派审计组,自2024年6月21日起,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瑞明同志任期内(2020年8月—2024年4月)经济活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将追溯或者延伸至相关年度、月份财务资料。请根据审计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
本次审计工作由上海天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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