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期刊《上海畜牧兽医通讯》变更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你单位《关于变更<上海畜牧兽医通讯>期刊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的请示》(沪农科〔2024〕20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畜牧兽医通讯》变更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期刊主管单位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变更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办单位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变更为“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请按有关规定向新闻出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