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第5次党组会议同意,现予印发。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沪委编委〔2019〕94号)、《关于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沪人社专〔2020〕65号)的规定,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预警预测、风险评估、营养品质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标志许可审查和日常管理等职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职业技术鉴定、技术咨询与服务、政策法规宣传和品牌培育等工作。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及实施推广等支撑保障工作;承担对农产品营养品质的评价、鉴定和研究。

(二)承担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风险评估、预警预测工作,牵头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分析和综合研判。

(三)组织开展本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前期审核与管理、发展规划和品牌培育,协助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前期审核及其保护工程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建设。

(四)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对基层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协助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检验检测职业技术鉴定、技术咨询与服务。

(五)协助推进本市绿色农产品规划发展,配合开展本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拟定和实施。

(六)承担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和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七)承办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安全评价科

(三)理化分析科

(四)质量业务科

(五)绿色食品科

(六)体系品牌科

(七)监督指导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事业编制为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