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民补贴
发文字号:
沪农机[2016]23号
发布日期:
2016-07-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机;购置补贴;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要求,结合相关省市的违规处理意见,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取消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在本市的农机补贴资格。
已申请补贴机具不得办理资金结算,因取消补贴资格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由该企业承担。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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