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17号)等有关要求,现下达2025年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立项报备。请严格按照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区农业农村委要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抓紧办理项目批复,及时落实区级财政承担的项目资金。批复的项目必须已录入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库并具备启动实施的必要条件。立项审批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
二、加快项目推进。围绕绩效目标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清单和进度台账,严把项目质量,加强过程监管,按照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应当在立项批复后一年内开工。
三、强化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委要会同区财政局定期调度,综合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加快资金拨付。项目投资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的原则,办理调整事项。
四、加强绩效管理。各区应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针对具体项目情况,合理设置项目的绩效目标,切实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应对区域内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库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验收情况等进行及时总结,并形成年度总结报告,于2025年12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对各区上年度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各区2025年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