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发布《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彰显都市乡村价值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函

市委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市委、市政府于3月15日正式印发《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彰显都市乡村价值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鉴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已由新华通讯社向社会全文发布,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本市《实施意见》,增强社会各方面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建议参照中央的做法,由“上海发布”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意见》。

此函。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