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海市农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沪人社专〔2012〕472号)和《关于本市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2016〕200号)等文件,切实加强农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专技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将2019年上海市农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市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以高级研修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基层专技人员培训和岗位培训等4个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进本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工作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有特色的原则,以取得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高级研修项目培训。一是组织参加国家级或市级的各类高级研修班,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学员的选派工作。二是由行业条线专业部门牵头,举办3期高研班,共培训135人次。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

根据本市农业行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举办5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班,共培训350人次。

(三)基层专技人员培训项目

以更新技术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主要内容,举办3期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实用技能培训,共培训150人次。

(四)岗位培训项目

根据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岗位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市级种植业、养殖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班,共培训500人次。二是由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共培训500人次。

三、学时要求及折算方法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按学时计算,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为30学时。公需科目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学时,三年内需共完成90学时的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授课公需科目培训的,一般每天计6学时;参加网络学习的,按网络课件实际学时计算。

此外,本市目前已开展的《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等课程,在有效期内(一般为五年)可将学分折算成公需科目学时,1个学分计为3个学时。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学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农业农村委统筹协调,专业部门牵头组织,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合作及经验交流,分级分类做好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工作。

(二)优化项目开发。培训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本条线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在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课程内容、组织形式上不断探索创新。同时认真做好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如实记载参训人员出勤情况,并将参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数。培训结束后还应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反馈。

(三)加大经费保障。市农业农村委专业部门、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在保证原有经费渠道的基础上,探索运用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知识更新工程实施。

附件:2019年上海市农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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