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度基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21-04-13 15:37      来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绿基〔2021〕35号

各地绿办(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保障基地建设稳中求进,现将2021年基地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重点。基地建设要围绕进一步夯实绿色食品发展基础,保障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供给,以提升质量、稳定总量、优化结构为重点,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质量安全县和已获证绿色食品产品区域,创建一批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中心要求继续推进脱贫地区的基地建设。严控超大规模基地和蔬菜水果基地创建。 

  二、全面落实基地年度检查和抽检制度。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基地开展自查,围绕已发布实施的新版农药使用准则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基地标准化生产相关制度修订,推进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基地年度检查工作要落实全面覆盖。基地年度抽检工作要严格落实蔬菜全品类抽检,其它基地抽检数量不低于辖区基地总量30%的要求。 

  三、对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获批进入创建期的基地,各地要督促其落实好各项制度,有效提高基地建设的标准化生产水平,及时上报基地验收申请材料,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验收工作予以分类指导,采取中心授权省绿办组织安排和中心直接委派专家组等形式及时予以验收,确保基地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四、对于2022年1月前到期的基地,按照基地续报流程,提出续报申请,经各地绿办现场检查合格后,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前和10月31日前集中向中心提交续报基地申请材料。续报基地的产销对接,由省绿办综合考虑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原料供给作用,可按照目标性要求出具说明。对到期未开展续报的基地,由省绿办提出意见报中心,中心按照制度予以清理和注销。 

  五、以落实好有机农产品基地制度为重点,充分发挥体系优势,突出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推进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拓展功能、延长产业链条为要求,扎实推进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建设。 

  六、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基地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强化现场检查实效,注重申请材料初审把关。要围绕基地示范作用和产销对接作用,积极参与品牌宣传月活动,不断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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