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214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上海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提案精准聚焦当前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人、地、钱”三大核心问题,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多方共建格局等建议,与我委当前重点工作高度契合。经会同市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现状
(一)政策供给加速完善,制度创新多维度突破
1. 顶层设计持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凸显
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联合编制《上海市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2024—2035年)》(沪府〔2024〕39号),系统布局“12+X+1”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空间,明确金山区廊下镇、崇明区竖新镇等12个核心片区功能定位,并配套成立工作专班,下发《关于建立上海市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共商推进机制的通知》(沪规划资源乡〔2024〕334号),建立快速高效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明确首发项目规划通道、用地调整路径、设施农用地备案简易操作程序,主动开展点对点对接服务。与同济大学、商汤科技等8家单位共同签订智慧农业战略协议,持续推动片区项目落地。同时,编印《2024上海农业农村投资指南》,为社会资本投资上海乡村明确“主攻”重点方向和区域。
2. 审批改革纵深推进,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市国资委协同临港集团、东方国际等相关监管企业,以发展推动、产业带动、资本撬动、人才驱动、权益联动的“五动模式”实施长三角乡村振兴人才发展中心、乡悦华亭等项目。市农业农村委深化“一网通办”改革,通过深化“好办”“快办”等一系列审批业务流程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委营商环境,同时以农业农村投资促进工作为抓手,主动对接路易达孚、均瑶润盈生物科技等头部企业,提供点对点上门服务,为其解决难题。
3. 财税支持精准发力,杠杆效应逐步显现
市财政局通过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政策,支持建设15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33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市税务局全面落实“都市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市国资委组织监管企业开展三轮农村综合帮扶,累计捐赠资金23亿元,增强经济薄弱乡村的发展动力,带动农户增收。
(二)金融配置持续优化,服务能级跨越式提升
1. 信贷担保体系扩面增量,破解融资堵点
设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专项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融资贷款,2018年政策实施以来担保贷款规模扩大了五倍以上。统筹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建立“农业+中小微”双渠道共同担保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大涉农担保贷款支持规模,2024年涉农政策性担保贷款总额40.64亿元,较上年增长10%。建立“政银保担”四方合作机制,推进对“保险客户”“担保客户”和“信贷客户”的联动服务,实现“信息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优化农业贷款贴息贴费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优惠高效的贷款服务,进一步减轻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负担。
2. 资本市场对接成效显著,融资渠道拓宽
截至2024年末,新增涉农上市公司2家(上海生农、福临门进入辅导备案),共存续4只用于乡村振兴的公司债,发行金额合计27亿元,3只用于乡村振兴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合计8.27亿元,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合计金额同比增长434%。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发布了12项与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的金融产品,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个性化服务。上海中科荃银分子育种技术有限公司分别签约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成功获得1300万元资金贷款。上海农好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的“农科贷”产品,成功获得1000万元资金贷款。
(三)土地要素改革突破,资源配置系统性优化
1. 深化供地程序放管服,打通土地使用路径
市规划资源局出台《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三保障”(用地指标保障、规划空间保障、技术服务保障)、“两简化”(用地路径和规划编制程序简化)、“一取消”(取消参照建设用地管理“一书一证”独立事项的审办手续)、“一下放”(下放建设用地审批事项)。
2.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整合升级,市场活力释放。
2024年,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协调推进本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整合,已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同时推进平台交易,2024年全年农村产权成交金额107亿元。后续,将按“应进必进”原则,持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进入全市统一平台公开交易。
(四)人才引育迭代创新,智力支撑立体化构建
1. 政策供给精准分层,引才磁场效应凸显
市农业农村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排摸,105家企业列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享受全市面上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对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印发《关于“人才沪郊行”工程的实施意见》,通过“科技副总”“乡村振兴人才揽蓄行动”“‘区-区’结对人才培养”等项目,每年选派、培养、招募400名左右乡村振兴紧缺人才,深入重点涉农乡村一线服务。从市、区两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两批共49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挂职。选派两批次400名优秀干部到经济相对薄弱村担任驻村指导员。向200个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任务较重的村选派驻村指导员担任第一书记。每年统筹安排选调生到村任职。在全市9个涉农区45个镇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通过建设服务示范基地,推广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发挥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
2.服务保障全面升级,留才生态持续优化
本市积极鼓励青年农民、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契合乡村产业特点的创业组织。人社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扶持。本市人社、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建设涉农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创业孵化水平,加大涉农类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服务力度。推进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加大农业创业创新教育投入,支持农创学院等产教融合乡村振兴项目发展,着力孵化和帮扶一批农业创新、农民创业的典型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经济组织,培育和引领一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带头人。市财政局配合市委人才办等部门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设立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以及拔尖、青年项目(农业平台)等,完善梯次化支持举措,向符合条件的农业领域人才给予资金支持。
二、问题分析
结合提案反映的“人”“地”“钱”核心矛盾,当前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仍存在以下深层次问题需重点突破:一是金融产品适配性有待提升,涉农企业抵押融资难、回报周期长等制约因素依然存在;二是土地要素保障需进一步强化,设施农用地审批周期长、配套用地不足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三是人才激励机制需持续优化,乡村人才在住房保障、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尚未充分满足。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痛点堵点,结合各会办单位协同意见,重点从政策集成、金融创新、资源优化、人才引育、服务增效五方面实施攻坚突破,系统提升社会资本参与能级。
(一)深化政策集成创新,优化制度供给
1. 强化规划实施刚性约束
持续落实推进《上海市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2024—2035年)》“12+X+1”空间布局,建立片区建设动态评估机制,2025年推动奉贤循环365工厂化水产养殖项目、水发(上海)现代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等首发项目建设投产。深化“点状供地”政策应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续通过在区级层面开展整体培训、乡镇层面进行个别辅导的形式,从系统操作层面打通了全路径。
2.完善财税精准支持机制
进一步落实既有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以及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政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优化国企考核机制,对参与乡村振兴的国有企业实施差别化考核,重点考核项目公益性贡献。
(二)健全金融服务矩阵,破解供需矛盾
持续夯实乡村振兴领域公共公益性设施的投入保障,减轻社会资本投入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深化财政金融协同机制,为社会资本提供更加高效和低成本的融资环境。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项目扶持机制,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建立乡村振兴领域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创新与涉农主体匹配度高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涉农金融支持,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土地要素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机制
1. 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按照市规资局印发市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市、区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试点区按时制定区级试点工作方案和入市配套文件、编制入市计划等。定期召开推进入市试点的工作例会,并结合区镇反映的疑难问题及时出台相关业务指南。同时,按“应进必进”原则,持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进入全市统一平台公开交易。
2.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会同各涉农区搭建区镇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发挥资源统筹效能。各区根据自身特点,以公司或项目形式搭建区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推动项目落实和资金归集,统筹配置辖区内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资源要素,不断提升统筹能级。指导各涉农区推行“联合经营、飞地抱团、成本价回购、代建代管”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参与乡村振兴。注重产业转型,推进低效物业资产“腾笼换鸟”。强化产业融合,一二三产业跨界发展集体经济。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人才公寓、乡村民宿或文旅康养产业。
(四)完善人才引育体系,强化智力支撑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构建一支总量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乡村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人才沪郊行”工程,重点开展科技特派员和博士服务团工作;继续排摸农业龙头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重点机构名单,享受全市面上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在充分利用好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强化政策创设,为本市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五)强化投资促进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优化提升农业投资促进工作质量,重点关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聚焦上海农业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发展区域,力争导入具有引领性的农业项目和企业,做好全过程跟踪服务。加大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力度,进一步鼓励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加大科技型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优化农机登记、农药经营许可等审批流程,落实“免申即享”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完善“好差评”等制度,及时处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姓名:丁暐 联系电话:23113080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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