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产生日期:2024-06-0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公安局:

  刘珉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上海市城市治理与人性化养犬规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主要负责本市的动物防疫、宠物诊疗机构管理等工作。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动物防疫相关法规标准。2022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施行,随后出台了《上海市“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动物防疫监管指引》《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二是加强宠物诊疗机构监管。对我市宠物诊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分类管理”。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开展本市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跨区随机交叉检查工作。会同市司法局制定了《上海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三是开展流浪猫数量控制试点。市动物疫控中心开展居民小区流浪猫“捕捉、绝育、放归(TNR)项目,2023年,开展6个居民小区的TNR试点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科普宣传。配合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上海市文明养宠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书(2023-2025)》。通过讲座、咨询、宣传资料发放、专题会议等形式,深入9个社区开展“文明养宠,科学养宠”科普宣传活动。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市人大部署,配合市公安局开展《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强化动物防疫和宠物诊疗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宠物主对科学养宠、文明养宠、依法养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政协委员时参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联系人姓名:邵莅宇                  联系电话:23113087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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