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090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6-0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民革界别: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都市特色农业品牌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委会同市商务委就有关内容进行了研究,认为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打造都市特色农业品牌,作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抓手,对于促进上海都市农业的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本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构建协同高效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品牌建设主体职责,完善农业支持服务机制,努力提升上海都市特色农业品牌知名度。

  一是构建协同高效工作机制。我委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指导各区农业农村委做好农业品牌培育工作。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努力践行职能,拓宽品牌渠道建设,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大力推进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分别设置相关科室负责本区农业品牌培育、宣传、产销对接等。各类公共机构如农协会、农联会等组织在本区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协助推进本区农业品牌建设。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新,勇于开拓,成立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与渠道市场优势,整合其他散小农业主体,构建龙头企业、渠道主体、政府协会三方充分融合的农产品销售体系。

  二是不断加强财政支持和耕地保护力度。对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2022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明确了农业绿色生产补贴支持对象、补贴标准、资金分配方式、考核办法等要求,明确将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农业生产及创新改革任务作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可支持方向。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2021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同时规定在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指导各涉农区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鼓励采取轮作的模式,有效利用耕地。金山区创造性探索发展“西瓜-水稻”轮作的种植模式,“小皇冠”西瓜种植面积达到1200多亩。2024年,浦东新区书院镇划定7个“西瓜-水稻”轮作保护区,促进南汇8424西瓜产业发展。

  三是完善支持服务机制。2023年本市自主选育的品种通过国家审定17个、省级审定15个,获植物新品种权155个。“申科甜811”“湖羊”等2个品种入选农业农村部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旱优73”列入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持续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种业企业整合资源、成果转化,支持有实力的种业企业成立实体化创新联合体加快,打造种业振兴骨干力量。依托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上海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截止2023年底,本市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33323人,已逐步培育出了一批具备市场开拓意识、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目前市级农民田间学校数量累计达149家,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市级优秀田间学校评选活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基地建设,对年度优秀基地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根据安排,我委今年将启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工作,以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为基准,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拓宽培育内容,跟据产业或从业就业领域特点,按需设置培育内容;以培育对象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技能为标准,选用适宜的培育场景,宜培则培、宜训则训;探索培育路径,贯通农民教育培训与乡村人才发展政策,缩小农民从业就业需要和产业用人需求之间的距离,为农民提供从学习提升到转化应用的闭环式服务。市商务委充分发挥上海消费市场容量大且高端需求旺盛的优势,注重从消费端着手,建设上海市主副食品运行调控系统,印发《市商务委关于上海市主副食品市场运行监测提质升级工作方案》,连续多年推进智慧菜市场建设并探索有序接入运行调控系统,多措并举分析梳理消费市场数据,为本市特色农产品进入消费市场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根据你们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梳理都市特色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思路,指导各涉农区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同时,有效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推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设立规范本市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聚焦种业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新品种创制,推动高能级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优化种业科技创新环境。探索建设集品种选育、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于一体的新组织、新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农业品牌的建设。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姓名:廖平                    联系电话:23113095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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