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21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1-06-11 16:2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乡村创业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办理答复情况如下。

一、完善农村创业创新相关政策,提供政策保障

目前本市已制定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35号)等多个文件,进一步加强农村创业创新扶持力度。

对于在本市涉农区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组织,在初创三年内可按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享受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政策扶持。具有本市户籍、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涉农区首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涉农创业者及其创业组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个人最高50万元,组织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涉农意向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最高20万元的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条件的,还可按规定给予贴息政策的扶持。

二、加强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典型宣传推介,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为营造“激情创新创业、梦圆乡村振兴”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新创业,近年来,通过多批申报和推荐,上海已有4个区被认定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有17个园区、基地被认定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有11人被认定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案例。我市不断总结本地农村创业创新的典型模式,结合全国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宣传周等各类活动,通过东方城乡报学习强国号等多个平台,推出“返乡路 创业情”系列报道等,大力推介农村创业创新的典型案例,用鲜活的事例激励人、拼搏的精神鼓励人、创意的点子启迪人,共同助力乡村振兴。

三、组织各类农村创业创新活动,激发乡村振兴源动力    

一是连续多年组织举办本市农村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决赛,通过角逐,优中选优,推荐脱颖而出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半决赛、决赛。大赛以农村创新创业竞赛为着力点,通过搭建展示平台、提供政策指导和创业辅导等,突出培育“新农人”、激活“新模式”、孵化“新业态”。二是连续多年组团参加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博览会,展示上海农业创新企业发展成果、上海新农人创业故事,推介上海农村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展现我市农村创业创新良好风貌,不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三是创办品牌活动——东方讲坛·创业生涯系列讲座,专门为乡村创业者邀请新型职业化农民创业指导专家,与大家分享农创新产业、新业态、新农民的理念,帮助创业者做强品牌特色,支持更多青年创业者返乡创业共建美丽乡村。四是通过组织开展覆盖全市的“非遗在社区”展示与示范项目、示范点评选活动等举措,营造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积极鼓励和引导创业群体,深入挖掘非遗项目的合理利用价值,推进与现实生活有机融合的文创产业品开发,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实现促进就业增收目标。

四、构建乡村培训机制,开展涉农职业技能培训

为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2018年我市出台了《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8﹞43号),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对本市60岁以下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鉴定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鼓励各区运用区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对参加相关职业工种培训的农民,在培训期间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费、生活费、误工费等补贴。二是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做好培训计划制定和工作部署,引导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行业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向涉农区辐射提供培训服务,加大涉农的种植、养殖、农业机械等职业工种和专项能力技能培训力度,带动农民整体技能素质提升。2018-2020年开展非农就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9.7万人次。三是加大农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业农村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技能竞赛,支持农民高技能人才申报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培养和选拔表彰一批农民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作用。2020年,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推荐的粮食种植、葡萄种植、水产养殖等专业合作社8名高技能人才,获得市首席技师资助。

五、完善乡村人才引进制度和职称通道,提升乡村发展“软实力”

一是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在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方式上,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实践成果、脱贫致富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价权重。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进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兴职业农民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直通车”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二是优化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乡镇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由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乡镇事业单位中不设置正高级岗位的,对于其中长期服务基层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申报和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是不断完善人才政策。目前,本市已形成“一般人才、非紧缺急需人才先办理居住证(积分),然后依条件转办常住户口;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直接办理落户”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乡村人才等均可通过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政策体系予以引进。其中,为支持远郊区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持和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对于在本市乡村学校的教学岗位、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涉农综合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等涉农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六、加强金融服务力度,助力农村创业创新

一是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19〕1号),对农业担保资金支持的业务范围、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为了加强对中小经营主体的扶持,文件规定对单个农业经营主体的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农业担保资金重点扶持对象是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30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的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担保额不得低于总担保额的70%。二是为积极鼓励个人创业,市中小微企业担保中心开创了创业担保贷款。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创业组织扩大就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3个品种。三是为积极应对2020年疫情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市融资担保中心积极落实本市新一轮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努力为各类创业群体、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大幅增长。2020年,共审批通过创业担保项目604笔,担保贷款额9亿元(其中已发放贷款8.5亿元),较上年增长约6倍,达历史最高水平,直接带动创业就业1万多人,有力支持了全市“六稳六保”工作。四是完善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扩大信贷奖励覆盖面,将纳入统计的银行小微贷款限额从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00万元以下;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银行投向受疫情影响等重点行业的贷款不良率下限从由1.5%降低至1.2%。五是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三农”综合金融保险服务站。支持上海农商银行、太平洋安信农险携手合作,向本市郊区下沉普惠金融服务中心,通过“三农”综合金融保险服务站,目前已实现对郊区100多个乡镇、1500多个行政村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实现综合服务“网点到镇、服务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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