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64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1-06-04 14:0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上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办理答复情况如下。

提案针对本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存在污染风险,以及“198”工业用地减量化复垦地块的土壤环境管理现状,提出加快落实农用地污染防治和保护措施、强化工业用地减量化复垦利用的监管等建议,对加强耕地土壤环境污染防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土壤法”实施后,本市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实施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其中在农用地方面,从污染详查、分类管理、安全利用、协同监测、外来污染源控制等方面加强耕地土壤环境污染防控,建立拟开垦耕地土壤环境调查机制,把控新增耕地土壤环境安全,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目前本市耕地土壤质量较好,农产品安全风险可控。

一、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基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耕地土壤类别划分。2019年本市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全市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无污染)、安全利用类(轻中度污染)与严格管控类(重度污染)三个类别,耕地土壤质量总体良好。

针对耕地质量类别,开展分类利用管理。制定了《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简称“三方案一指南”),按照“三方案一指南”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推行耕地轮作休耕、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提升耕地质量。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编制“一地一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土壤改良等方法,在逐个地块落实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会同市规资局在规划中予以调整,并对该地块建围栏、树标牌,以防违规使用。目前,安全利用类地块已全部落实安全利用措施,严格管控类地块已全部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考核,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与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结合,相关工作内容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建立耕地分类管理长效机制。

二、完善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

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研究和应用。在嘉定、浦东、宝山和崇明等地开展安全利用类耕地技术措施的试验和示范。结合本市农业生产特点,重点围绕水稻、蔬菜和果树等我市常见农作物种类,实施了重金属低积累品种筛选试验,不同农艺措施试验,土壤调理剂、钝化剂和叶面阻控剂试验,高积累油菜与超积累东南景天修复安全利用类耕地试验,进行安全利用技术研究,为耕地安全利用做好相关技术储备。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推行耕地保育、安全利用、生物修复等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提升耕地质量。

三、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利用耕地地力保护、生态资源保护、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补助资金用于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建立耕地地力、土壤环境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目前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点达到500个。2018年起,布设100个监测点进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的协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的土壤重金属含量全部低于风险管控值,无严重污染点,农产品的重金属污染物含量全部符合标准。同时,按照土壤污染防治全市“一张图”的管理要求,与市级相关部门共享监测数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并将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单元纳入监测范围,跟踪评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变化状况,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回收处置

经过10多年实践,本市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各涉农区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落实了财政专项资金。目前,每个村有回收暂存点、每个镇有回收点、区级有集中回收点,形成了从生产基地-村级-镇级-区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基本实现了回收率100%的目标。回收集中后,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依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开展农用地膜、黄板等废弃物的回收工作。目前,农膜回收率已达96%。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黄板等的处置。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在处理费用高、收运次数少、集中储存时间长等问题,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现100%的目标。积极试验推广生物全降解地膜,研究总结适合上海生态、气候、种植模式的生物全降解地膜应用技术,并开展试验示范。建立执法监管机制,根据《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资零售店开展监督检查,从源头控制不达标地膜的投入。

五、规范河道疏浚底泥还田

“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疏浚底泥约2000多万立方米。目前河道疏浚底泥处置采用以就近还田、还林利用为主,其他消纳处置方式为辅的方式。其中还田利用的疏浚底泥占比约为90%。一是初步建立处置机制。2018年10月,市水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要求河道疏浚底泥实行规范采样,全覆盖检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分类消纳处置(固定消纳、临时堆置、资源化利用)。还田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田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规定的11项指标,还林利用需符合《绿化种植土壤》规定的8项重金属指标。2018年以来,已有3500万立方米底泥经过检测。二是建立跟踪监管机制。2020年起,市、区水务部门对所有疏浚底泥开展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建立底泥台账,实现检测、出土、转运、消纳闭环管理。三是建立处置巡查机制。2020年,市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了50个项目480万立方米底泥处理处置情况巡查工作,未发现违规处置情况。2021年计划对80个项目开展巡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联动,细化工作程序,严格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疏浚底泥还林还田,避免还林还田对林业、农业产业和土壤环境产生危害。

六、开展拟开垦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

为加强拟开垦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2020年8月,我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290号),建立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标准规范和工作程序。通知中明确,调查结果符合标准的,才能复垦验收为耕地。对已复垦为耕地的地块,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市规划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优化完善了具体工作流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属地责任,严把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关。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