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10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1-06-01 13:5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湿垃圾处理剩余物沼渣制有机肥还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办理答复情况如下。

提案针对湿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政策、标准、技术、安全等方面加强研究,推进湿垃圾处理剩余物沼渣制有机肥还田,对下阶段更好推进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据统计,2020年本市湿垃圾日均分出量已超过9000吨。目前,大型集中的湿垃圾处置设施多以厌氧发酵工艺为主(日均约3000吨为厌氧工艺,约1200余吨为好氧工艺);分散设施多以好氧堆肥工艺为主,日均约1200余吨;少数为减量型设施。厌氧设施中,约有10%沼渣仍需深度利用。由于沼渣制有机肥还田涉及到垃圾分类、厌氧发酵工艺和耕地土壤质量安全、农产品安全等问题,同时考虑到经济合理性,需科学评估、慎重推广。

一、合理确定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原则

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处理利用的原则,应按照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以严格标准确保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的前提下,科学评估,严格把控,能用即用,合理施用。

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的风险控制主要在原料来源、分类分拣、处理方法、产品质量、使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和食品安全要求,湿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应根据来源不同做区别对待。以集贸市场果菜皮为主的湿垃圾,通过严格分拣和预处理后可以作为辅料生产商品有机肥料,用于农产品种植;以餐饮业的餐厨垃圾为主的湿垃圾,通过严格分拣、脱油盐和生化技术处理后可制作土壤调理剂,优先使用于园林绿化,限量使用于农业生产;居民区湿垃圾由于其源头较复杂,经处理后,作为园林绿化基质使用,应用于新建园林改土与已有绿地的维护。

二、制定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产品相关标准

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需要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加以引导和规范。根据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农业投入品行业管理规定,结合垃圾分类、处理现状,我委积极开展试验评估,制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在餐厨垃圾制备土壤调理剂方面,研究制定了《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餐厨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地方标准(DB31/T1191-2019),这是国内第一个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餐厨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的技术指标、检测方法、判定规则和应用范围。在菜场湿垃圾制作有机肥料方面,制定发布了“上海市菜场集贸市场湿垃圾制作有机肥料辅料的技术要求(试行)”和“上海市菜场集贸市场湿垃圾堆肥工艺技术规程(试行)”,对菜场湿垃圾进入有机肥厂的杂质率、含水量、有机物含量,以及收集运输等提出了标准,对以菜场湿垃圾为原料辅料的好氧堆肥工艺提出了规范,生产产品应达到有机肥质量标准。

有机肥料标准主要参考NY525-2012行业标准,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着手该标准修订,修订后将对厨余废弃物作为有机肥料原料有相关规定,待标准实施后,将对厨余废弃物进一步分析评估,把控风险。

三、积极开展菜场湿垃圾制作有机肥料试点

菜场湿垃圾含水量大、原料不稳定、杂质较多和潜在环境风险比较高,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还需要通过试点,完善设备配套、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并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等分析。我委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开展菜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积极探索菜场湿垃圾进入有机肥生产的收集、转运、处理、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试点三个月发现,虽然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但是试点结果并不尽人意。首先,菜场湿垃圾作为辅料,经预处理后质量仍然不符合要求,其中,原料含水量80%以上。对比普通有机肥,菜场湿垃圾制成的有机肥有机物总量比较低、pH值较高、氮磷钾养分含量比较低,有致病菌检出且部分批次检出含量很高,增塑剂检出率达100%。菜场湿垃圾制成的有机肥施入农田,存在着农田二次污染风险。其次,菜场湿垃圾水分高、杂质多、养分含量低,堆肥工艺要求高,发酵时间较普通有机肥延长10天左右,制成有机肥成本较常规有机肥增加1倍左右。最后,菜场湿垃圾特别容易酸腐,产生较多渗滤液,酸臭味引来更多苍蝇。密闭的垃圾专用车转运,被周边村民误认为正在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导致被投诉情况骤升。有机肥料企业一般只有针对普通畜禽粪便或秸秆堆制有机肥的环保条件,无法满足湿垃圾处置环保设施设备要求。综上考虑,目前菜场湿垃圾进入有机肥生产的收集、转运、处理、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不具备推广的可行性。

四、推进湿垃圾资源化产品在绿化林业中的应用

由于湿垃圾仍然属于城市垃圾范畴,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湿垃圾处理后应主要加工为基质,用于园林绿化。2014年,市绿化市容局制定了《绿化用有机基质的生活垃圾原料控制要求》《生活垃圾好氧处置产品质量要求(试行)》《生活垃圾好氧处置产品应用技术规程(试行)》等湿垃圾处置产品资源化利用有关标准,2018年制定《绿林地土壤改良有机介质产品质量控制要求》,推动此类产品在林地、绿地的使用。通过“湿垃圾处置固态残余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研究”等项目,推进沼渣的资源化利用,由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通过园林废弃物协同湿垃圾沼渣制备好氧堆肥产品,已开展相关产品的室内盆栽试验,并开展定期监测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餐厨类湿垃圾资源化产品土壤调理剂在农业、林业、绿地等适宜领域推广应用,持续开展湿垃圾资源化产品在公共绿地、公益林的建设、土壤改良、日常养护等各类领域的试点和跟踪,并深化制订相应产品标准和配套政策。

五、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开展资源化产品风险评估

我委支持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支持餐厨垃圾处理为土壤调理剂项目,湿垃圾经过脱油后,混入秸秆等含碳物质稀释盐分,然后采用覆膜好氧静态发酵方式生产土壤调理剂,相关合作企业获得了土壤调理剂登记许可。支持餐厨垃圾蚯蚓养殖项目,餐厨垃圾酸化和堆沤处理后进行蚯蚓养殖获得成功,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新的方式。立项支持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研究,包括主要成分监测与资源价值评价、资源化处理利用技术研究、湿垃圾农用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等,为资源化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市科委支持湿垃圾处理衍生品质量管控和检验技术研究,探索沼渣制备有机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以及沼渣热解制炭等技术,目前正在试验中,同时,研究致病菌、抗性基因、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检测技术,构建指标体系。支持开展湿垃圾及其处理残余物的稳定性评价方法研究,并形成地方标准(DB31/T1203-2020)。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确保耕地质量、土壤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湿垃圾科学、合理、经济的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