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金银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农村地区物业治理模式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物业化治理开展情况
2022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提出“推进家园工程,夯实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基础”,推广红色物业做法。我市部分农村地区也借鉴城市物业治理经验,探索开展红色物业、农村物业化管理等,对乡村治理精细化水平的提升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如闵行区华漕镇王泥浜村开展“红·服务 院·生活”红色物业服务探索,推进物业管理和村级治理融合;宝山区月浦镇月狮村组建便民物业修缮队,为村民解决水电维修问题。
从全市农村面上来看,农村物业化治理目前仍是近郊部分自身经济实力较强、外来人口较多、城市化进程较快的镇村自行开展的探索实践,尤其是引入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托管服务的物业治理模式,需要有较强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保障。当前,由于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对于广大中远郊镇村来说,尚不具备实施专业化物业治理的经济基础。有条件的镇村可以试点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民主决策程序,明确服务需求,由村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保洁公司、保安公司等专业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引入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专业化服务。
二、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推进情况
近年来,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成果,推进长效管护水平和质量提升,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改善,我委不断加强政策供给,加大政策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推动建立全要素、全覆盖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2023年我委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绿化市容局等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23〕116号),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在此基础上,各区也积极加强工作统筹,发布管护文件,健全管护机制,实现管护内容“全要素、全覆盖”,基本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管护工作体制,推动乡村环境由“一时美”迈向“持久美”,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是优化人居环境管护资金保障机制。在加强区镇专项管护资金保障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农村公共服务运维支出列入我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基本保障内容;村级组织除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外,其他必要支出部分原则上每村不得低于42万元。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发展乡村产业、开展乡村运营等方式,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为长效管护提供可持续资金来源。探索向受益主体收取合理管护费用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结对单位参与筹资,加快形成“财政支持+村集体自筹+社会补充”的多元可持续资金保障格局。
三是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结合乡村治理积分制、网格化、以工代赈、门前三包等方式,落实乡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引导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激发村民“主人翁”意识。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明确农业合作社、文旅企业等受益主体的管护义务,推动形成“受益尽责、共建共享”的良性循环。
四是推动开展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试点探索。引导基层部分区镇结合自身条件积极探索管护模式创新,通过机制优化、主体协同、技术赋能等方式,提升管护效率与质量,为乡村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如金山区选取4个以农业为主、外来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庄作为试点,通过村域资源深度整合与管护责任精准划分,在管护资金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管护设备、人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消除管护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空隙,提高村域范围内管护工作一体化效率;浦东新区航头镇在推进条线整合、资金整合、管治一体的基础上,积极强化数字化手段,通过“建管运维一体化”管理提高精准管护效率,实现全镇年综合管护成本降幅20%,农村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率提升约20%。
五是推进农村闲置住房盘活利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农村闲置住房盘活利用 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意见(试行)》,明确七方面的政策举措,以赋能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重要牵引,畅通农村闲置住房盘活利用渠道,吸引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构建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三方共赢发展机制。涉农区积极谋划,探索盘活利用闲置住房的具体办法,约7万户闲置住房以自营、出租等方式被盘活利用,占全市宅基地房屋比重约8%。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自身职能,持续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和农村公共服务完善,不断提升我市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在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推动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加强政策研究力度,推动建立涵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乡村环境卫生等公共要素的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机制,建管并举,进一步提高管护主体协同性、资金投入可持续性和管护实施精准性,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的管护体系。
二是推动将人居环境管护工作深度融入乡村自治体系,通过村民议事、修订村规民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制治理等方式,明确村民在宅前屋后保洁、垃圾分类、公共绿化养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三是持续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村级组织自我积累、自我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统筹各类资源要素,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增收。
四是配合物业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农村物业化管理有关工作探索指导,对有意向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村委会,推荐服务好、信誉高的企业名单供参考。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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