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金银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上海生物育种高质量发展战略路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将特色种源确立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新赛道”,依托生物育种技术突破,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平台建设、培育市场主体及创新体制机制,有效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在节水抗旱稻、杂交粳稻、鲜食玉米、香菇、白色金针菇、耐热青菜、锦绣黄桃、荷斯坦牛、河蟹等特色种源创新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科技创新体系、优化产业生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建议,精准切中上海生物育种发展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收到建议后,我们立即梳理了我市生物育种发展现状及建议所涉相关问题,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建议内容,经充分商讨,形成了一致意见。
一、强化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发展瓶颈
(一)构建高能级种业创新平台。推动市政府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张江种谷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成立上海张江智种中心。联合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上海优势科研机构组建院士领衔的战略专家团队,聚焦基因编辑、智能设计育种等前沿领域开展技术攻关。节水抗旱稻国际策源中心已正式开工建设,国家都市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上海)能力提升项目已获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一批种业重大创新项目相继落地。加强CIMMYT-中国特用玉米研究中心、中国(上海)国际藜麦创新中心等国际种业平台建设,推动国际研发合作。
(二)深化种质资源保护与精准鉴定。组织实施我市种质资源普查行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普查任务,实现“应查尽查、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建成2个国家级种质资源库、3个国家核心育种场、4个国家级畜禽保种场和6个市级畜禽保种场,确定16个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17个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初步形成国家、市、区三级种质资源分类保护体系。完成1万份农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任务。
(三)推动生物育种技术升级。布局“AI+育种”关键技术,在杂交粳稻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种猪与奶牛数字智能育种等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智慧育种步伐,实现传统育种向智能设计育种转变,加速优良品种选育进程,推动涌现更多符合产业发展的突破性大品种。上海参与研发的“丰登·大语言模型”是我国首个种业大模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丰登·基因科学家”,是全球首个大模型驱动的作物育种科学发现平台。
二、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种业企业扶优。5家企业、3家专业化平台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名单,3家公司成为全国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6家种业公司成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企业2家,4家企业销售额过亿。举办“张江种谷”全球招商推介活动,成功引进“迪卡(上海)国际种业”“德高(上海)生物科技”等企业落户上海。持续支持种业企业牵头开展商业化育种创新攻关。祥欣种猪、光明荷斯坦奶牛、惠和杂交大葱等优势品种、品牌脱颖而出,光明牧业培育的种公牛“冠军侯”成为我国首个跻身国际公牛排行榜百强的顶级奶牛种源。
(二)创新种业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及政策性农业贷款项目贴息贴费政策。设立规模5亿元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优惠高效的贷款服务,助力种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融资负担。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针对种源类险种,明确将杂交水稻制种、青菜制种、种公猪、种禽保险等险种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指导有关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沪种贷”“鑫种贷”、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拓宽金融支持种业企业的新路径。
(三)优化种业产业空间布局。稳定运行1030亩上海市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和市内1.8万亩种子繁育基地。新建和改造提升上海市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上海水牛保种场、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沙乌头猪保种场、浦东白猪保种场等一批种业基地。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一)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出台《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指引》《上海市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试点单位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以节水抗旱稻等特色品种为突破口,探索形成“成果确权—评估定价—公开交易”全流程管理体系。坚持市场化机制,推动技术交易场所、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以及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多类型服务主体“百花齐放”,营造良好的成果转化服务生态。2025年,实现优质水稻品种“沪香软450”等86项农业科技成果通过公开平台实现转化交易,累计交易金额9360余万元。
(二)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深化职称评价改革,破除“四唯”,对种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海外及民企高层次人才开辟高级职称“直通车”,为优秀中青年设“绿色通道”突破学历资历限制;对突出贡献者实行代表作制度,基层一线可用未发表论文等作为成果,不将奖项作为限制性条件。促进产学研人才交流,出台双创实施意见,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创新或在职办企业,保留职称评聘、社保等待遇;鼓励科研人员到种企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选派人员到种企工作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等主要依据,全方位激发人才活力。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实施我市种业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种子条例》,完善16个配套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种业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牵头苏浙皖农业农村部门签订长三角区域农作物品种一体化管理协议,共同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深化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种业产业链布局,力争在基因编辑底盘技术、智能设计育种等领域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持续推进我市生物育种高质量发展,努力将上海种业打造成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种业创新中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市种业发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姓名:潘明 联系电话:23117111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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