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奚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民合作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经会同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民合作社在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本市农民合作社已逐渐成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截至2024年底,全市注册登记合作社10011户(含分支机构),具有一定规模纳入监测的农民合作社1947家,成员及带动农户12.24万,年度经营收入75.19亿元。
但与此同时,正如提案建议中所言,目前本市农民合作社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名不副实”“管理随意”“无序经营”等问题。对于您提出的三条对策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民合作社规范治理网络,形成联动合力”
农民合作社作为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被明确归类为特别法人。其特别之处包括,农民为主的从成员限制、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方式、两次返利的分配方式等,正因其不同于一般法人组织,一些农民合作社经营者对农民合作社的运行方式和理念,缺乏充分的认知,需要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关心、引导,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经营。一是健全政策体系,促进规范发展。本市出台《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级政府、社会各方在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方面形成了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支持引导青浦等6个涉农区试点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服务中心+辅导员”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向农民合作社提供营销、财务、金融等各类公共服务,指导、规范农民合作社经营行为。
二、关于“加强农民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打造示范治理机制”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农民合作社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要求,收取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时,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农民合作社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等人员进行实名验证,体现相关人员的真实意思表示。二是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民合作社制订完善章程,建立成员账户和台账。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发布以来,连续两年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先后有300余名农民合作社财务和管理人员参训。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落实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调查,通过书面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调查700余家农民合作社,为以规范财务管理为抓手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经营提供数据支撑。
三、关于“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丰富治理信息供给”
一是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年报信息公示。加强社会宣传,做好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持续完善年报平台功能,拓展智能预填,督促农民合作社依法按时年报。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年报信息随机抽查,对不如实填报年报信息的,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和信用监管。市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根据“双公示”要求,依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比如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农民合作社,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失信信息,并依法开展跨部门联合惩戒。三是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截至2024年底,本市共有8个地理标志产品,18个以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和1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主体245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93家,占比 78.77%。南汇水蜜桃、松江大米、上海市崇明区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马陆葡萄、奉贤黄桃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名单。市知识产权局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事项纳入“一网通办”,提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每年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双随机”检查,累计检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248家次;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对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地理标志生产经营主体培训,提高生产主体质量意识。四是强化融资服务。人行上海总部印发《2024年上海信贷政策指引》,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结合上海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金融需求,扩大“三农”金融覆盖面,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截至2024年底,辖内中资法人银行涉农贷款余额约1896亿元,较年初增长近8%;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约226亿元,较年初增长超10%。引导更多信贷投向涉农经营主体,2024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646.8亿元,同比增长9.3%。市委金融办推动设立融资服务中心,通过设立专窗、引入轮值机构、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着力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精准对接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姓名:张颖 联系电话:521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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