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5-04-3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沈引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水产养殖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很有前瞻性,对现代都市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二、水产养殖专项补贴方面。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我市针对水产养殖的专项补贴政策有3类:一是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资金,补贴标准为不超过5000元/亩,据实补贴。自2018年以来,我市域内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面积已达11.8万亩(区域面积),市、区财政投入改造资金约5.9亿元;二是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资金,补贴标准为200元/亩(市属企业为100元/亩)。2024年我市域内共推广绿色生产面积10.4万亩(水面积),市、区财政合计补贴约1900万元;三是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资金,补贴标准为5万元/家。2024年共有23家水产养殖场通过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考核,市、区财政合计补贴115万元。

  三、水产养殖设备方面。建议中提及的养殖设备,如增氧机、投饲机、监控设备等,现均已纳入我委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

  四、农业科技、现代都市农业项目方面。我们每年都会安排相关资金对一些先进的水产养殖技术、设施设备和系统进行研究、试点应用和示范推广。农业科技方面,2024年安排了2760万元用于水产养殖育种、饲料、循环水养殖、数字化系统等内容的研究和攻关;都市农业项目方面,2024年安排了约1.4亿元的财政资金用于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五、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方面。设立了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优惠便捷的贷款服务,优化农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助力水产养殖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方面。本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中专门设置了淡水水产养殖相关险种,并对相关保费进行补贴。在今年的农业保险政策修订中,我们扩展了保险标的范围(增加了罗氏沼虾),降低了险种理赔门槛(淡水养殖保险免赔率由30%下调至20%),优化了理赔条件(水产病害、动物损毁、自然灾害等都纳入了理赔范围)。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水产养殖实际,继续扩大水产养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畴。同时,适当增加现有水产养殖补贴额度,研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的运维补贴政策,持续落实好对水产养殖方面的基地建设、科研支持、担保贷款、农业保险等一系列政策。

  感谢您对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姓名:曹世娟                  联系电话:23113029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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