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50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产生日期:2025-03-1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余春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农民集中平移建房选址政策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是依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16号)有关要求,我委将配合市有关部门、涉农区,加强指导相关区镇政府和规划资源部门,以村为单位,对“位于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范围内的农户,在符合村庄设计和乡村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翻建、改建住房。位于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范围以外的农户,引导其选择进城镇集中居住,或者到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实施平移集中建房”。
二是配合市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研究适度增加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出让金等项目资金返还区级比例,加快资金拨付速度,适度提高有关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市级补贴标准,缓解区镇建设及后续管理的资金压力。
三是配合市住建、规资等相关部门,研究优化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占补平衡涉及调规的审批流程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我委将会同市相关部门、涉农区协调统筹“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片区建设,对片区内满足条件的农户,采取原址翻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易地集中建房等方式加快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同步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联系人姓名:张瑜 联系电话:23117106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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