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6-0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余思彦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郊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几年来,上海认真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把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为战略考量,以推进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提升资源整合,推动特色发展,扩大宣传推介等,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本市郊区农文旅融合发展。

  一、坚持规划引领,加强政策协同

  (一)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编制了《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乡村产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通过市级层面搭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等途径,将更多资源要素聚集到农业农村领域,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上海市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形成规划成果。规划进一步明晰本市特色民居村落风貌保护传承的目标理念、规划路径、空间格局、规划指引和实施保障等内容,构建“六域、八脉、十二意象”的上海乡村风貌空间结构,统筹划定148个乡村风貌单元,实施多层次、分区域规划控制和设计引导,为建设凸显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农文旅项目提供规划指引。

  (三)探索用地政策创新。印发《关于本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规划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盘活乡村房地资源,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房屋等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康养等乡村产业。规划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可通过规划重新设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强度,依法实施转型利用。2023年11月,相关政策进一步纳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村民住房,发展乡村民宿、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积极探索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政策研究,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对于满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以农业为主导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建设用地,纳入农业服务类建设空间实施管控,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整合优势资源,促进深度融合

  (一)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发展空间。近年来,持续引导各涉农区从自身特色和实际情况出发,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乡村美食、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要素,突出多元化和独特性,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提升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品牌附加值,培育了一批高质量的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整体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全市已建成30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1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43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27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1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了159家市级精品星级乡村民宿,打造了40余个乡村旅游A级景区。宜居宜游发展局面的形成,有力促进了乡村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增收致富,为本市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开展非遗工作,弘扬传统文化。一方面,以“非遗新体验”等各大活动为载体,加强乡村振兴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播交流。如连续两届在国庆期间举办南翔国潮大会,通过搭建文旅消费新场景,融入非遗新体验,促进国潮新消费,让市民游客一站式探寻非遗、沉浸式体验。金山朱泾花灯会以G320文旅连廊构建为契机,持续深耕“芳香、稻香、果香、禅香”特色文化资源,推动建设一批更高品质、更具吸引力的农文旅特色产品、项目、活动,深受广大市民游客欢迎。另一方面,持续推动乡村非遗走出去,提高乡村文化国际影响力。上海剪纸、写实石刻等50余件上海传统工艺美术类非遗作品相继参加2023年在布鲁塞尔中国文化中心举行的“海上清辉”上海非物质文化精品展开幕式暨“江南丝韵”中秋音乐会和巴黎中国文化中心举办的“国风华彩——上海非遗日”活动的交流;崇明土布非遗文创产品参加中法建交60周年首届中国非遗文化节等。一系列的乡村非遗项目在各大国际交流平台频频亮相,深化了文明交流互鉴,提升了中华文明影响力 。

  (三)加强文化建设,赋能乡村振兴。一是注重郊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更新和提升计划,通过空间共享、内容迭代、科技赋能、服务升级,全面提升特色、品质和效能。2023年,9个郊区累计更新提升63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二是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向郊区倾斜。依托市区两级公共文化配送机制,公共文化内容资源持续向郊区倾斜。近年来,市区两级为郊区配送文艺演出、文化讲座、艺术教育活动、文艺指导等各类文化活动,配送资金占全市总量70%以上,配送场次占总场次75%以上。三是办好上海市民文化节,组织各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各类群众文化团队提供表现和展示文化的舞台。近年来,上海市民文化节启动活动先后在浦东新区南汇新城、奉贤区九棵树艺术中心设置主会场,全市16个区为分会场,举办群众文艺大汇演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提升人居环境,完善配套服务。2018年,为进一步探索超大城市乡村振兴路径,激活乡村发展动能,本市启动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在提升村容风貌、推动产业融合、构建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增收平台等方面聚焦发力。截至目前,共6批次,140个村先后纳入建设计划,前五批112个村已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在延续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路径的基础上,打破村行政边界,启动浦东新区合庆镇等首批五个“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突出乡村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共建共享共治,开展乡村连片建设,将各类要素和资源更多留在乡村,提升乡村发展能级。

  此外,本市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了2018-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行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建管护运工作全面加强。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推出一批旅游路、产业路、园区路,多元融合发展体系逐渐形成。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累计创建全国示范县、市级示范镇、示范路分别为4个、55个和887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了园区产业“因路而兴”,农村农民“因路而富”,生态环境“因路而美”。

  (五)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林下经济。本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上海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地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积极推进本市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施了一系列林地综合利用政策,逐步形成以林菌、林药、林苗等林下种植模式,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目前,本市林下种植经营企业主要分布在崇明、青浦、奉贤、浦东、松江和金山区。林下种植总面积为1557.73亩,主要以林菌(大球盖菇、羊肚菌、香菇等)、林花(玉簪、八仙花、鸢尾、石蒜、兰花三七、金边麦冬等)、林药(石斛、白及等)为主。相关企业数13家,从业人数约420人,辐射带动农户数261户,林下种植总产值约为4800万元。

  (六)打造产业化联合体,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注重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产业化联合体,提高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实现抱团发展,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参与并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带动农民经营增收。目前,本市已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5家,联合体中有农业龙头企业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73家、家庭农场491个、内部成员11752人、辐射带动农户15530户,联合体涉及生产、加工、储运、营销、文旅、康养等一二三产业各环节,实现年销售额40亿元。逐步形成了依托当地特色农业和区域公用品牌的特色产业集合型和全产业链型两种发展模式,前者如松江区组建优质稻米产业化联合体,崇明区以蔬菜、河蟹、白山羊为重点组建联合体,金山区打造草莓、水蜜桃、蟠桃、双孢蘑菇等1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产业链型如浦东新区清美蔬菜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等牵头主体在加工、流通等方面经验丰富的优势和较强的生产销售能力,贯通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全产业链。

  三、积极搭建平台,强化人才集聚

  (一)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围绕本市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了《上海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自2022年起,每年遴选5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量身定制“一人一策”培育方案,以加强系统性培育和综合性政策扶持为手段,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250人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整体提升乡村产业人才素质。

  (二)加大农业产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排摸,确定105家企业列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助力农业农村更好发展。此外,对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鼓励农民跨区域就业。本市郊区农民在户籍地所在区之外的区实现就业,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在就业期间享受跨区就业补贴。

  (三)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鼓励乡镇成人学校持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农科开发项目培训,丰富面向“三农”的各类培训课程,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带动村民素质提升,促进乡村人才振兴;组织区域各级各类农村农业、科技、教育等机构参与乡村振兴服务,充分发挥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教育培训功能。强化继续教育对提升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实施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本市市级高级研修等培训项目,适当向乡村振兴需要的专业领域倾斜,加大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经营旅游、农村电商、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力度。设立市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健全本市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体系。

  (四)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本市包括涉农、文旅等领域在内的各类企业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并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培训补贴。鼓励劳动者根据自身就业需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根据《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鼓励本市农业领域相关企业积极申报高技能人才专项资助项目,培养选拔一批农业农村领域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本市农业农村领域有3人获得市首席技师资助。

  同时,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农业农村系列职称层级,设置正高级职称。改进职称评价方式,进一步突出实践能力、业绩贡献考核,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实践成果、脱贫致富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价权重。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进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兴职业农民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直通车”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以下工作,持续推动上海郊区农文旅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本市将围绕“到2025年,全市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保留村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完成300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工作目标,持续加大示范村建设力度,突出“产业优先、风貌协调、集群创建、建管并举”建设理念,将引入高质量农业项目以及休闲旅游、康养民宿、人才公寓、乡村办公、总部经济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发展导向的乡村产业作为示范村建设首要任务。同时,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的目标,进一步推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丰富“三园工程”建设内涵,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效衔接,促进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提升。

  二是紧抓人才工作由“抓条线”向“统条块”转变特征,研究制定本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本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乡村产业人才培育项目、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项目等乡村产业人才培育计划中加强农文旅融合发展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对上海郊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支撑力度。

  三是结合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前期研究,推动乡村研学、乡村露营、农事体验、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共享经济、森林康养等新模式新业态有序发展,探索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融合发展模式。

  四是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合作。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互惠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组织机制,发挥农户、家庭农场的生产主体作用和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组织平台功能,通过组建产业化联合体等,促进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实现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抱团发展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是继续突出乡村特色,丰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态及产品供给。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市级精品星级乡村民宿、A级景区等为抓手,进一步做优项目特色,创新产品供给,加强精品打造,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产品供给质量和对外服务水平,推动提质升级。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发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按照节令特点、地方特色,围绕不同主题,适时有序推出一批精品线路和产品,并在上海发布、上海三农、乐游上海等官方平台重点宣传推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姓名:吴怡蕴                  联系电话:23113055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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