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倪向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建议”收悉,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关注和呼吁。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的,建设农业强国要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因地制宜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构建现代设施农业新发展格局。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超前谋划、对标先进、自主创新,依托各区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助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一、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通过专项支持政策,不断探索现代设施农业研发应用,夯实我市农业设施装备基础,推动我市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通过直接补助、先建后补、贴息贴费等支持方式,引领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几年来,在市级政策带动下,各涉农区加强政策配套,引入了有一定实力的市场主体,支持了一批都市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新建和升级改造,也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项目,进一步提高了本市产业的能级和水平。2018-2023年,我市共批复青浦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3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7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约4.85亿元。全面支持青浦区包括高标准设施菜田、特色农产品生产、绿色渔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各领域项目建设。
二、政策修订情况
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对8个涉农专项资金进一步统筹优化,整合设立“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市乡村振兴“三园”工程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宜居,农民生活富裕的专项补助。2022-2023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相继出台了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细则,市、区两级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一)推进公益性、民生类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地产蔬菜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增强地产蔬菜稳产保供和防灾抗灾能力,实现以绿叶菜为主的地产蔬菜供给基本稳定,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2〕9号),将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中的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和农田建设中的菜田建设项目整合,单列形成设施菜田建设项目。根据设施菜田建设内容,积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支持生产设施建设,适度引导高能级设施建设,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具有引领示范性的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财政补贴资金方面,在基础性建设内容由财政全额保障基础上,针对提高性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提标和产业链提升等内容,财政补助最高可达该建设内容投资的70%,支持力度持续提高。
(二)推进超大城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围绕我市设施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建设,我委会同市财政局修订了《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17号),在支持标准、管理方式、绩效考核等方面,有比较大的调整。支持范围涉及提升设施农业高效生产能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和提升技术装备创新水平等多个方面。如同您在建议里所提到的,新一轮政策在着力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给予各涉农区更多项目上的自主权,力求通过深化简政放权,建立覆盖全程、分级负责、多方参与的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机制,有效提升项目建设效率。财政补贴资金方面,政策修订过程中也做了相关考虑: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对2018-2022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市级补贴水平进行了统计测算后,对单个项目市级财政投入比例和总额上限进行规定,也鼓励各区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合理设置区级补贴标准。市级财政扶持力度较上一轮政策有所提高。此外,涉农重大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资金支持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
三、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对照同步实现郊区农业农村高水平现代化的目标,我市将重点聚焦12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继续依托各区的资源禀赋,着力发展高端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切实推进一批符合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和生产基地落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向高端精品、强链延链升级。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本市“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姓名:张妍琼 联系电话:2311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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