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6-0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方加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光伏农业和光伏廊道项目管理办法》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光伏农业项目可充分利用空间,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还可以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集中式光伏重点推动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和交通领域光伏发展”。
近年来,我委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动本市渔光互补项目建设。据调查,本市渔光互补项目主要分布于崇明区,另金山区和青浦区也有少量分布。全市已建成运行的光伏面积约8650亩,2024年计划开工建设的约6590亩,合计约15240亩。另有建设意向的约为3300亩。
代表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关注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光伏农业和光伏廊道项目管理办法》相关工作。目前,农业农村部也正在制定相关文件,在未来制定市级《管理办法》时,我们将在结合上海实际的基础上,落实好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同时,我们将在保障农业空间的生产保供功能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环保要求落实和对有可能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素评价,确保光伏项目建设与与农业生产和谐共生。
我委将在《光伏农业和光伏廊道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中予以支持,推进相关项目按要求开展申报审批工作,进一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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