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6-07 17:2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周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建设与乡村振兴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为主线,通过优化提升带头人队伍、加强各类人才培训、强化人才激励、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举措,持续营造“近悦远来”的爱才惜才氛围,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人才聚集新高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截至2023年底,本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4万人,其中,1名人才获评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32名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名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109名人才入选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1名获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资助,20名人才获首席技师项目资助。

  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

  一是加速高水平创新人才聚集。与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城乡治理平台实施细则》,创新打破专业或行业限制,强化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每年遴选10名乡村振兴拔尖人才,20名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以“人才+项目”的形式,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前沿性、创新性探索。

  二是加大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围绕当前都市农业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排摸,确定105家企业列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助力农业农村更好发展。

  三是探索实施本市“乡村工匠”培育。会同多个行业主管部门遴选推荐了10名在非遗传承、工艺美术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代表作为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候选人,为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提供人才资源。

  二、做优育才平台,深化培育培养

  一是实施本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围绕本市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了《上海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自2022年起,每年遴选5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量身定制“一人一策”培育方案,以加强系统性培育和综合性政策扶持为手段,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整体提升乡村产业人才素质。

  二是规范举办市级农业行业技能大赛。连续多年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在各区农业相关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共212人进入市级大赛,其中16人通过竞赛获得高级证书。推荐各赛项前三名选手代表上海参加国赛,截至目前本市共有3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10人荣获“全国农业技术能手”称号。

  三是持续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育。组织优秀技能人才申报高技能人才专项资助项目,截至目前农业领域共有20名首席技师和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获得市级项目资助,基本实现农业行业领域全覆盖,在带动一线从业人员整体技能提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实施农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开发,2023年,完成农机修理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6个职业项目,共计36个等级的开发;新增3个认定考核点、97名考评员和3名督导员;完成等级认定2300余人。

  三、强化精准培训,补齐人才缺口

  一是不断优化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举办农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家研修班,为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搭建培训交流平台。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截至目前,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3098人。扎实推进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设定经营能力提升和管理能力提升两大主题,分别由上海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承担培育任务,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20名学员参训。有序开展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设置了实用技术、单项引导、行业示范、职业技能等4大类22项培训项目,参训人数约两万多人次,切实提升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强化继续教育对提升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实施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本市市级高级研修等培训项目,适当向乡村振兴需要的专业领域倾斜,加大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经营旅游、农村电商、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力度。设立市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健全本市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体系。

  三是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本市涉农企业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并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培训补贴。鼓励劳动者根据自身就业需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根据《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四是持续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指导市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聚焦国家和本市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先后构建都市动物医学、都市现代园艺、生物医药与健康、可控农业4大上海市高水平专业群,形成国际大都市背景下的农林特色专业布局。积极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组织学生报考设施蔬菜生产、粮农食品安全评价、农产品供应链与品牌管理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该校在乡村建立多个“科技小站”,实现专家、学生与种植一线人员之间的零距离沟通。

  四、持续改革放权,强化基础保障

  一是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农业农村系列职称层级,改进职称评价方式,进一步突出实践能力、业绩贡献。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直通车”直接申报高级职称。2023年,本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技术人才中,共有49人获农业系列中级职称、9人获农业系列高级职称、4人获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

  二是推进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推荐并支持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参与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其在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科研成果作价投资、人才分类评价和竞聘上岗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释放创新创造活力。落实市级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支持农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农业科技企业兼职;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健全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部分可一次性计入当年科研院所工资总额,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三是强化政治引领,搭建交流平台。坚持与市委党校合作,定期举办“上海市农业高级专家研修班”,每年对年度农业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开展针对性培训,课程设置既有政治理论,又有乡村振兴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为农业科技人才提高党性修养、提升专业素质和加强沟通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

  您在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本市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相关问题和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部署要求,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强化顶层设计,实施系列人才引才育才计划,推动健全人才下乡政策保障机制,拓展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抓手,不断壮大农业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强化农业农村技术技能人才培育。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市区农广培训体系等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围绕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一主多元”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根据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结合岗位对从业人员技术提升的需求,加大新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力度,完善农业职业分类和标准体系。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机制。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因地制宜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

  二是加大农业农村人才的引育力度。聚焦生物育种、生物制造、温室和植物工厂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引育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农业青年科技人才。把招商引资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引育能引领、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通过政策鼓励引导专业人才到乡施展才华,组织青年下乡开展服务。通过给予创业扶持和开展创业培训等方式,吸引各类创业创新人才入乡创业。

  三是强化向基层倾斜的激励举措。持续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把各类人才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专业服务等履行职能情况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树立以实际贡献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目标的评价导向。在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中,对服务基层一线的人才实行差异化分类评价,进一步调动一线农技人员积极性。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乡村人才,在绩效奖励、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审、项目支持、评优评先、研修深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人才服务乡村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本市乡村人才数字化管理。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谋划建设集政策发布、跟踪评价、成果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乡村人才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具有显示度、体验度、感受度的多种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为提升乡村人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感谢您对本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本市“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姓名:章慧                    联系电话:23119647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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