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6-0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余春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补贴费的代表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了解掌握基层管护工作情况和全市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了支撑。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巩固本市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委围绕“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保障生产”的总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资金保障,通过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切实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完善管理制度

  在完成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沪农委〔2020〕315号),按照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将农田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管护工作意见出台后,上海的农田建设管理在制度上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落实管护责任

  按照“市级指导、区级主管、镇级实施”的要求,明确管护目标、工作内容、实施范围、职责分工。各区根据市级管护工作意见,分别制定本地区的管护工作办法,对镇级管护实施提出要求,明晰农田基础设施资产权属主体和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最后将日常管护工作落实到村和管护主体。

  三、明确管护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重点围绕泵站和路、沟、渠等设施,落实日常运行、养护、维修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人;市级指导文件统一了设施登记表格、管护协议书以及运行、养护、维修和检查记录册,便于操作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加强资金支持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管护资金,通过年度考核后下拨,由区级统筹用于区域内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近三年,市级下拨金山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累计3301万元,并明确资金使用要求,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管护资金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强化监督考核

  研究制定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层层负责、逐级考核的工作要求,完善评价标准,量化评价指标,使监督考核工作切实可行。每年通过实地检查、现场评价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六、抓好提质改造

  自2023年起,我市启动农田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在不占用现有管护资金的前提下,着力解决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工程建设标准低等问题,使农田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设施使用年限进一步延长,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委会继续结合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切实提高现有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协调市级财政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推动本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姓名:秦晓东                  联系电话:23116582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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