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0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产生日期:2024-04-12 16:5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赵爱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上海'无废城市'建设联合推进办”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按照上海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我委通过加强源头减量和废弃物多元化利用,预防和减少农业固废产生。

  一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我委每年制定发布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将其况纳入本市“乡村振兴考核”。近年来,本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市、区两级财政计划下达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超过1亿元。

  二是推进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目前本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组织全市1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及技术员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指导、检查各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依托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每年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据统计,2023年全市农业部门共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83个,全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669吨,田间地头基本不见遗留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率保持在99%以上;回收农膜7723.9吨,回收率99.9%,其中地膜回收量1294.5吨,回收率99.5%。

  根据代表建议,我委将按照按照上海市建设“无废城市”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要求,配合明确阶段目标及任务,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其收集、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可豁免管理,可以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目前,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绿化市容部门对农药包装废物运输、处置管理“手势”不尽相同。建议市级建立无废协调机构统一推进无废建设,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成效纳入各区绩效考核,合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联系人姓名:贺凌倩                        联系电话:23113052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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