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3-06-05 14:3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林丽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地标农产品显示度和影响力 带动农产品消费市场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大力推动地标农产品培育保护,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

一是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19年以来,依托中央专项共对马陆葡萄、奉贤黄桃、金山蟠桃等1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保护工程,重点围绕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扩大授权范围、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开展保护与提质。二是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2022年,支持崇明大米和南汇水蜜桃实施首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指导推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营机制。三是推进地理标志试点园区建设。2021年,开展上海首个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地理标志)园区建设,试点园区为崇明现代农业园,指导其建立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标志使用指导服务。四是推动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2022年,将崇明大米、南汇水蜜桃、奉贤黄桃等7个产量有保障、市场影响较大、品牌竞争力较强的地理标志商标批量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为地理标志商标打造健康的运用发展环境。

(二)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推升地产优质农产品知名度

一是举办各类型展会。每年举办线下“新春大联展”和“地产优质果品直销会”,已成为深受市民欢迎的品牌展会。市区两级每年举办地产农产品品鉴评优系列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市民代表参与评选,并通过“上海三农”公众号发布上海地产农产品相关信息,提高地产农产品影响力。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门户网站定期更新地理标志农产品信息,同时,在上农APP开设了绿色食品专栏,累计线上推介9期、143家企业、206个产品。此外,组织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和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农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展会,面向全国宣传上海优质农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广泛开展各类型产销对接,畅通地产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

一是搭建线上销售平台。通过“鱼米之乡”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各大公益平台,划分了鱼米之乡自营专区、番茄专区、绿色食品专区、评优获奖专区等专区专馆,开展地产优质农产品销售。各区也建立了区级产销对接平台,如崇明米道、我嘉生鲜、浦农优选、孙桥优选等,便于将辖区内地产优质农产品直供消费者购买。二是建立生产主体与农贸市场的产销直供长效机制。推动浦东上农批、宝山江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与本地蔬菜基地产销对接,依托智慧菜场建设推动长宁美天、松江启源等菜市场开展集采集配业务,以订单形式提升蔬菜供应的组织化、标准化水平,并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推动菜市场设立自产自销专柜、专摊、专区。三是强化市区农商部门协同合作。为本地合作社与流通企业牵线搭桥,通过直供直销减少流通环节,实现菜农得利、市民得实惠的双赢效果。

(四)积极开展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推介,推进地产优质农产品一二三产联动发展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委连续多年联合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举办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推介活动。精品线路覆盖9个涉农区,包括美丽乡村、绿色田园、休闲农庄(农园)、乡村民宿、民俗古镇、农事节庆、农事体验等点位和乡村文创、科普教育、特色项目、休闲康养等一系列新业态,并在“上海发布”“上海三农”等公众号进行发布。通过综合性的推介活动,助推精品线路沿线景点在配套设施上不断提升,也提升了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层级。

(五)积极探索“农校对接”新模式,推进学生农村实践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农校对接”工作。强化校企联手,指导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与浦东新区、金山区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高校团体采购渠道优势,将本地优质的农产品引入大学校园,进一步丰富食堂的供应品种,更好地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二是持续推进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教育。印发《上海市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教育指导大纲(试行)》和《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指导初中学生到农业基地与自然保护区等资源单位开展考察、探究和研学实践等活动。联合市校外联办积极建设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全市共推出了含涉农在内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2000余个、社会实践岗位逾87万个,并通过《上海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家庭护照》《上海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版图》、易班博雅网、“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聚焦消费促进、农旅结合、品牌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

(一)积极开展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以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围绕市场需求,加强品牌培育,持续开展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活动,及时编制和发布品鉴评优获奖农产品清单,提升农产品认同度和知名度。持续在“鱼米之乡”、上农APP、上海三农等新媒体宣传优质农产品,持续建设市、区两级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鼓励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设立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拓展销售网点和渠道,鼓励生产基地通过网络平台、电视购物、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销售渠道。通过全面开展消费促进行动,让农产品“三品一标”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成为高品质、有口碑的“金子招牌”。

(二)持续开发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

加快文旅、农旅等融合发展,注重挖掘沪郊特色农产品等资源,让游客在品味特色农产品中体验乡愁记忆。系统整合“好玩、好看、好吃、好品”等旅游元素,推出一批沪郊“必吃”的农产品,鼓励旅游企业开发以特色农产品为主题的旅游线路,进一步融合当地传统文化元素,让游客在休闲旅游度假活动中认识体验地标农产品,并在上海发布、乐游上海等官方平台开展宣传推广。鼓励和支持农民就地就近销售特色农副土特产品,实施沪郊旅游“后备箱”工程,带动农民就地就业增收。

(三)持续支持地标产品品牌培育与保护

持续实施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重点围绕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扩大授权范围、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开展保护与提质。继续开展新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以项目为引领,不断提质强基,将地理标志兴农与专利强农、商标富农紧密相结合,为本市地理标志品牌的培育发展营造更好市场环境。加强对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强化对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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