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徐晓贇代表提出“关于强化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上海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才规模总体平稳,知识结构、技能结构不断优化,人才政策不断完善,激励和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成长环境不断改善,人才对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经统计,目前上海市农村实用人才总数共计4.4万名,有50余名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列入国家或本市人才培养计划,涌现出了2位全国“杰出农民”,38位创业兴业先进典型,46位优秀青年农场主。通过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4万人,16位农业行业首席技师获得上海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拥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数不断增加。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围绕强化乡村振兴人才培育方面,主要开展以下6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策顶层设计。2021年,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助力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新城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城人力资源配置能力。一是在人才政策方面,政府特殊津贴、领军人才、浦江人才、“超级博士后”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向新城重点企业倾斜,单独增加新城主导产业人才推荐名额;优先推荐新城中的科研型企事业单位、园区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二是结合新城产业布局定位,支持新城设立符合本区域发展需求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优先推荐新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和民营企业有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通过“直通车”申报高级职称;新城教师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可享受乡村教师在经历认定、论文要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认定等方面的政策。三是对新城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机构中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予以适当倾斜。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新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不受居住证持证1年的限制。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教育、卫生、文化、规划建设类岗位采用聘任制,实施聘期管理。
(二)加强农业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目前,由上海市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牵头,已完成《动物疫病防治员》等6个认定项目的技术文本开发工作。有序推进社会化技能等级认定,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备案成为农业行业社会化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职业工种评价,开发推出了初级工到技师等级的评价体系,为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奠定了评价基础条件。
(三)加大农业人才引进力度。市农业农村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排摸,确定105家企业列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助力农业农村更好发展。此外,对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
(四)扎实推进重点人才选拔培养。一是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1位专家被列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二是根据领军人才工作要求,开展上海市领军人才(现代农业平台)初评推荐工作,共推荐报送上海市领军人才候选人8人。三是组织实施了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申报评审工作,共选拔20位专家进入市级农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五)扎实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培训。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等单位联合举办“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农业高级专家研修班”,来自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农业领军人才等400余人参加。通过党校老师对我党光荣历史、奋斗历程、伟大目标的深入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学员们的党性认识和理想信念,更加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大力实施农业专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累计开展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基层专技人员培训、岗位培训等培训项目60余期,培训人数超过6000多人次。通过培训,凝聚队伍,更新理念,提升视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六)科学完善农技推广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政策,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和本市农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合理进行岗位设置,动态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对以农业为主的街镇相关事业单位,在统筹核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时应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在乡镇农业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的专技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可直接聘用,以此来充分调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专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创造活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发展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一是合理设定基层事业单位进入门槛,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符合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资格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技人才招录,大力招录本市农业农村建设发展亟需的农业技术类人才。二是积极协助推进相关政策出台。吸纳农业类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三是积极构建区校、区院合作培养平台。引入市农科院、在沪高校的优势资源,融入到农技人才队伍、农业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全过程。通过与农科院校合作开展“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等方法,及时解决基层农技人才队伍“人难进、人难留”等问题。四是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围绕种源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装备农业、安全农业等重点领域,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内外农业科技和产业带头人来沪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二)落实推进房屋居住福利保障。2022年1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22〕47 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提出“鼓励村民将空余宅基地房屋,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镇乡(街道)所属企业或者专业住房租赁企业统一出租,大力发展人才公寓、集体宿舍,为产业园区提供配套居住服务。”相关主管部门将支持和指导各涉农区积极落实好上述政策,结合农民意愿和租赁需求实际,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规范发展好租赁住房,为投身于本市农业农村建设的从业者解决后顾之忧,安心扎根乡村,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三)大力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培育。一是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依托本市丰富的教育资源,积极鼓励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极推广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与有优势项目的生产专业合作社结对拉手,提升农民培训实效。二是加快培育塑造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队伍。利用3年时间,对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主开展轮训,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计划每年培育50名,用5年时间培养250名“头雁”,打造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队伍。三是加快培育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对农业科技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引进,积极推进开展我市神农领军英才、神农青年英才遴选申报工作,培育集聚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四是积极培养科技后备人才。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国家和本市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提升科研队伍创新活力。
(四)着力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通过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等示范培训,积极推进职业农民长三角一体化交流平台建设。探索多样化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合作模式和路径,共建新型职业农民联动培训高地。大力推进资源交流共享,扩大合作优势,加强与江、浙等省市高校、农业院所的交流合作,强化农业人才优势。
(五)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环境。一是进一步做好对高层次人才的结对慰问、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服务保障工作,为人才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二是积极支持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培养和选拔表彰一批农民高技能人才,营造尊崇农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依托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杰出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向往乡村事业、崇尚农业职业的社会环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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