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2-07-08 09:3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柏万青代表提出“关于上海市宠物遗体无公害化处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在饲养过程中死亡和在动物诊疗机构死亡的,养犬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养犬人、动物诊疗机构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为落实上述规定,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优化我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我委下属的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本市唯一一家专业处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中心本部位于奉贤,经迁建升级,日处理能力已从10吨提升到60吨。中心在崇明设置了分中心,主要处理崇明三岛需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尸体及动物产品,日处理能力5吨。中心本部和分中心均全年无休开展宠物尸体接收业务,同时,为方便市民,中心在静安区灵石路设置了宠物尸体接收点,并借助社会力量,与本市200余家宠物诊疗机构签订了无害化处理协议,这些机构都配置有专用的宠物尸体暂存冰柜,可向市民提供宠物无害化处理转送服务。我市的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能基本满足宠物尸体接收需求。中心于2003年开展宠物集体火化业务,2007年提供宠物单独火化业务,2019年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要求停止了宠物单独火化业务。截至2021年底,累计集体火化宠物达到24万余只,单独火化宠物2万余只,较好慰藉了市民情感,保障了城市公共卫生。

二是规范引导社会各界依法做好宠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在指导中心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同时,我委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将宠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动物诊疗机构监督量化评分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利用设在中心城区的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接收点,常年对上门的市民及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每年在上海犬博会、上海宠物展等大型展会期间设置宣传摊位,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相关知识。奉贤等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持续规范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的宠物尸体存放和无害化委托处理工作。

三是加强宠物数字化管理工作。为提升养犬管理部门日常执法的高效性和养犬人实际生活的便利性,更好平衡市民携犬外出需求和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要求,市公安局正在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大数据中心的支持下,依托“随申码”功能体系研发推出犬只数字化显示、验证等管理手段,来作为犬只合法状态的判断标准,即“宠物码”,以提升宠物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宠物码”可判断养犬人名下的犬只是否按期接种疫苗、是否办理养犬登记证等,与养犬人绑定的“宠物码”将以不同颜色码的形式展现。在应用方面,考虑通过“随申办”移动端出示“宠物码”,作为具有合法有效的电子凭证,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相关基层自治主体根据养犬人出示的“宠物码”颜色即可知晓犬只状态,对携犬进出采取有效管理。民警可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核验“宠物码”信息,作为执法管理的依据。

二、相关初步措施

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不仅对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持生活环境洁净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也体现出人类对动物的“尊重”,是上海城市文明的良好体现。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了解实际、贴近生活,对研究推动本市宠物殡葬行业的发展以及进一步优化宠物数字化管理方面是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接下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宠物管理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加强宠物无害化处理。修订《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已列为202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后续还将开展《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我们将在条例修订内容中进一步要求宠物诊疗机构和饲养宠物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履行宠物无害化处理责任。此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宠物无害化处理的规范和标准。

二是完善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我委将不断强化宠物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设,同时,综合考虑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能力、市民个性化需求以及宠物殡葬行业发展情况,筹备开设宠物单独火化业务,力争满足宠物主对宠物单独火化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三是完善宠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由市公安局牵头,通过整合现有的政务服务资源,拓展在线服务功能应用,强化数据对接,再造“文明养犬一件事”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对犬类的全面管理,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提高犬类管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届时,市农业农村委的犬类无害化情况将实时推送至市公安局养犬管理系统,实现犬只从出生到死亡信息的闭环管理。

四是发挥属地积极性开展先行先试。奉贤区将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将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无害化处理用地、税收优惠、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同时,积极发展宠物经济等相关产业,利用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坐落于奉贤的地理优势,协同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探索爱宠经济,打造爱宠新机遇,全力以赴做好协调服务和监管责任。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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