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1-06-15 14:2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三块地改革,促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建议》收悉,办理答复情况如下。

近年来,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三块地”(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目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全面完成,松江、奉贤两区已纳入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也在加快推进。

代表建议中提出的“本市乡村振兴要走在全国前列,必须牢牢牵住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这一‘牛鼻子’,加快推进‘三块地’改革”,“要让乡村成为超大城市极其宝贵的稀缺资源、未来发展的战略空间、城市核心功能的重要承载地,必须腾出空间、盘活资源,促进城乡空间蝶化”等理念和思路,符合当前本市农业农村发展形势。

一、关于“确保‘有钱有地’,加快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建议

代表建议在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中,安排专项资金和专项土地指标,探索引入房地产开发新模式,新建安置基地和挂钩的经营地块同步出让等措施,有利于减缓项目资金周转压力,更好地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关于资金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市、区两级财政为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提供资金支持,其中:进城镇集中居住项目的市级补贴包括土地出让金返补和按户补贴,并设定市级补贴资金的预拨机制,平移集中居住项目的市级补贴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补贴和减量化节地补贴。我委积极配合市住建委会同农发行上海分行,探索建立了合规的政策性银行融资支持模式,并与各涉农区镇开展了业务推广对接。近期,市政府也在研究设立本市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推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进一步加大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推进力度。另外,市住建委拟探索将市属大居房源用于农民安置用房,并将新建安置基地和挂钩地块同步出让,优化增减挂钩编制方案或设置土地出让金返补预拨机制,减缓资金压力。关于土地指标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也已明确规定,各涉农区要优先保障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安置用地,相关安置地块一旦锁定,纳入刚性管控,并允许各涉农区通过适当规划调整用地结构和开发边界、采取占补平衡等方式,确保农民安置用地优先落实。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督促指导相关涉农区合理调整规划,优化开发边界,探索将镇区周边集体建设用地定向用于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安置房,多元化解决农民合理住房需求。

二、关于“创新政策,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建议

代表建议“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增加农民自主权,变‘抱着农民走’为‘让农民自己选’”,符合当前中央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有利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更有利于依法维护农民的财产权益。2020年,本市推荐松江、奉贤两区作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实现形式,创新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资源,引导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乡居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力争形成一些创新性制度成果。如奉贤区在确保农民“离地不失地、离房不失房”的前提下,创造性地提出并实现了宅基地权益资产化、股权化、市场化的跨越式转变,在盘活存量宅基地资源用于民宿经营、打造“三园一总部”(一庄园一总部、一公园一总部、一庭园一总部)、农村庭院总部经济、乡村人才公寓等方面进行了颇有成效的创新探索。宝山区塘湾村在整合、归并零星集体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了198减量化退出的存量建筑,围绕母婴康养服务、亲子度假、学前教育等产业打造中国首个母婴康养村。同时,在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中,我委积极配合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指导各涉农区以规划为引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履行必要的契约承诺,切实保障农民实现宅基地权益的自住选择权。

三、关于“国集联动,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建议

代表建议“引入央企、市、区国有企业等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对规划保留的存量建设用地由集体收回改建后,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发新产业、新业态,实现资本和人才的双向流动,不断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符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为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开拓了新渠道,也为促进本市创新型、服务型、总部型、开放型、流量型等“五型经济”发展拓展了新空间。2020年,我委会同市国资委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20〕56号),为市属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政策支持。目前,本市已引入上海地产集团、上海建工集团、上海国盛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大型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参与奉贤、崇明、嘉定等区农民安置房屋的建设和乡村综合开发等,同时各涉农区也充分利用区属、镇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专业力量,加快安置房屋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本市有50余家国有企业(5家中央企业,20多家市属国企,24家区属国企)与各涉农区、镇、村主动对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项目合作。

农村“三块地”改革政策性要求高,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也面临很多困难,工作难度大。下一步,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委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商议,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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