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1-06-15 13:3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提高死亡宠物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收悉,办理答复情况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委主要负责本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具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由我委下属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

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分别在奉贤和崇明设有两个无害化处理场所,对应日处理能力为10吨和5吨。目前,在奉贤的无害化处理场所正在整体迁建中,计划今年正式启用,日处理能力将提升到60吨。为方便市民,中心曾在徐汇区永川路和静安区灵石路设置了南北两个宠物尸体接收点,后因城市发展规划原因取消了位于徐汇区的南部接收点。为此,中心对北部接收点进行了扩充,在奉贤和崇明的两个处理场所全年无休开展宠物尸体接收业务。同时,中心借助社会力量,与本市200余家宠物诊疗机构签订了无害化处理协议,这些机构都配置有专用的宠物尸体暂存冰柜,可以向市民提供宠物无害化处理转送服务。

中心于2003年开展宠物集体火化业务,2007年提供宠物单独火化服务,2019年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要求停止了宠物单独火化服务。截至2020年底,中心共集体火化宠物14.89万余只,单独火化宠物2万余只,较好慰藉了市民情感,保障了城市公共卫生。

除加强对中心的支持和指导外,我委还多措并举,规范引导社会各界依法做好宠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强化行业管理,将宠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动物诊疗机构监督量化评分体系。二是加强科普宣传,在东方城乡报上开设《它们和我们》科普宣传专栏,每年在上海犬博会、上海宠物展等大型展会期间设置宣传摊位,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宠物无害化处理相关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调查问卷1.5万余份。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依法养宠,文明养宠,不随意丢弃宠物尸体。

代表在对本市宠物无害化处理现状作出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点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委今后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作用。接下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市人大部署要求,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从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宠物无害化处理的管理,规范当前市场上的宠物殡葬行为。二是加强执法和宣传力度,指导社会机构和广大市民依法做好宠物的无害化处理,不得私自开展宠物无害化处理业务,不得随意丢弃和掩埋宠物尸体。三是继续借助宠物诊疗机构的力量,增加宠物尸体收集点。四是积极向市有关部门协调,增加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宠物单独火化业务,更好回应市民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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