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1-06-01 14:2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鼓励民间科研机构杂交育种研究的建议”收悉,办理答复情况如下。

育种创新是种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企业是种业创新的主体,民间科研机构是主体中不可忽缺的力量。近年来,本市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加快推动种业体制改革,培育市场化主体,促进种业育种创新。2016年,市农委会同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上海市关于开展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促进种业科研成果转化,激发育种科研人员创新性和主观能动性。2020年,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科委、市财政局等六单位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提高创新能力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种业新品种商业化育种后补助,对个人和企业自主开展商业化育种,获得新品种自主知识产权并应用转化的成果给予后补助,经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以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十三五”期间,本市选育通过审定的品种142个,其中市场化主体申请的48%;登记的品种200个,其中市场化主体申请的72%;申请新品种权31个,其中市场化主体申报的超过45%。

为鼓励民间科研机构开展育种,本市支持成立了上海市葡萄研究所等14个市级研究所,其中民间科研机构占80%以上;并设立市级专项,给予引育种补贴。同时,积极发挥市科技兴农等专项的引导作用。这些民间研究机构在新品种引进、培育和示范推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和稳定农产品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代表建议鼓励有能力的民营科研机构培育新品种,对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为鼓励自主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化育种,本市对企业或个人自主开展商业化育种实施后补助。今后,我委将继续做好政府服务,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新品种培育,加快推进地方规章制定,为支持新品种选育、加强新品种保护提供更完善的保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