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产生日期:2024-01-09 10:47      来源: 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中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6日对中共上海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委员会进行巡察。主要任务是: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党组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6日,如需反映问题,可在工作日的9:00-16:00拨打电话:021-62122670;或函寄: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17室,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00003;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yncwxc1@163.com;或投入设在上海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的意见箱内。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

  (由市农业农村委直属机关党委代章)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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