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5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1.围绕“五个中心”建设、提振消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美丽上海、推进民生保障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依法、规范、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解读。(各处室)
2.加强信息公开前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时度效。(办公室)
3.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办公室、法规处、相关处室)
4.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鼓励处室开展对政府信息申请公开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因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安全信访办、办公室、法规处、相关处室)
5.依法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法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法规处、执法总队、办公室)
6.依法规范公开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计划财务处)
二、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作用
7.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启动委官网的升级改版,加强委官网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提升网站普查全面性和科学性,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办公室、市场信息处)
8.按照本市建设统一政策发布平台和查询门户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政策主题库内容建设和维护更新,及时、全面完成我委存量政策文件梳理,规范、准确、动态做好我委新增政策文件公开与全市统一平台发布的衔接工作;加强我委政策文件的集中发布和推送工作,结合集成式发布有关通知要求,对我委有关政策文件精准赋标签后推送入库,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全面性、精准性,提高集成式发布政策库质效。(相关处室、办公室、法规处)
9.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关。申报类、办事类政策的申报、评审、办理条件和标准应作为政策解读内容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政策制定牵头处室、办公室、东方城乡报社)
10.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文件起草处室要认真学习《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南》,针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围绕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组织处室积极参加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政策制定牵头处室、办公室、东方城乡报社)
11.继续做好新增政策“阅办联动”,对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实现阅办联动功能,持续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技术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政策制定牵头处室、办公室、法规处、市场信息处)
12.动态完善并更新发布“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强化惠企政策的申报提醒、匹配推送、进度告知和结果公示。(政策制定牵头处室、法规处、办公室)
13.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聚焦农业农村领域的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民生实事等工作,探索建立“处长讲政策”机制,借助短视频、微直播等方式开展企业群众更易懂、更爱看的政策解读,扩大传播力度,有效引导预期。(办公室、相关处室、东方城乡报社)
14.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丰富政策留言板功能,健全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机制,压实承办处室的主体责任,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共性问题的面上回应和个性问题的专业回答;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启动专题调查。(办公室、相关处室)
15.落实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办理时限,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推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公室、相关处室)
16.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布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等信息。(政策制定牵头处室、办公室、法规处)
三、以服务理念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7.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积极开展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政府开放月”活动,扩大政府开放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做深做实“政府开放月”规模和品牌效应。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农业农村领域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公众广泛关注的重要工作或社会热点,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各事业单位)
18.健全完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委官网、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和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丰富完善线上线下公众参与渠道;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三农”领域政策文件,应当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政策制定牵头处室、办公室、法规处、东方城乡报社)
19.深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制度,年内不少于3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做好列席人员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反馈跟踪,形成跟踪闭环。(办公室、决策制定牵头处室)
20.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广泛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建议,问需问计问策于民。对于通过“三农”门户网站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同步开展草案解读,并在文件发布后及时公开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处室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决策制定牵头处室、办公室、法规处)
21.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居村委会等组织作用,依托“一网通办”、数字农业系统等平台,继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产业发展处、市场信息处、法规处、办公室)
22.支持各类涉农组织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打造实用性强、服务面广的“政策服务包”。对农村居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定向精准推送和政策辅导,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确保政策信息精准传递。(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处室)
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管理质效
23.加强“上海国际服务门户”信息报送。加强同“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的沟通协调,优化完善信源更新和报送机制,联合东方城乡报社,聚焦外籍人员“吃住行,游娱购”等方面的兴趣、关注点,拓展涉外服务场景。在委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通过“上海三农”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公开途径配合国际服务门户宣传,发布相关新闻稿件,持续提升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办公室、东方城乡报社、各相关处室)
24.增强政务新媒体互动服务功能。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上海三农”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促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加强动态展示,第一时间发布、转载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信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农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响应速度,增强在线互动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办公室、东方城乡报社、各相关处室)
25.落实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整合优化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强化与委官网政务信息发布协同。(办公室、东方城乡报社)
26.加强对委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统一培训,围绕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专项工作,邀请专家学者专题培训指导,提升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办公室)
27.加强组织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办公室牵头和督促指导的作用,压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和工作联络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办公室、各处室、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