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要求,制定本委对于《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实施方案,各责任处室根据本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导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及完成情况的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城镇规划处)
工作任务:公开本市农村村庄改造2016年度项目建设信息、资金批复情况,以及项目推进进展。做好上海市农委官方网站“美丽乡村建设”专栏维护工作,将专栏作为展示美丽乡村建设成就、交流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的重要平台,及时发布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信息,公开示范村建设情况。
时间节点:上半年,公开2016年度农村村庄改造项目批复情况。全年按月做好项目建设推进进展发布工作。全年做好美丽乡村信息发布工作。
二、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政策措施及帮扶项目推进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处室:社会发展处)
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本市农村综合帮扶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将帮扶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等文件多渠道公开。协调区县及帮扶单位,推进综合帮扶工作,向社会公开动态信息。加快帮扶项目推进,拓展综合帮扶内涵,组织区县和帮扶单位积极编报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时间节点:上半年,增加帮扶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等文件公开渠道。全年,将综合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开。
三、稳步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
工作任务:继续做好农委网上办事系统与市政务网上办事平台的数据交互、信息公开共享工作,推进农委网上办事过程的公开与开放;按市政务数据资源服务平台要求继续推进系统资源目录编目、数据表格上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的组织实施工作;按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要求,梳理完成数据清单(行政许可)等政府数据的上报共享工作。
时间节点:全年推进农委政府数据资源的开放与公开工作。11月份,完成市农委系统2016年度电子政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考核工作。
四、加强解读和回应。(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
工作任务: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对市农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和规范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三农”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了解理解、认同协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
时间节点:全年,解读工作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对外公布同步进行。11月底前做好全年解读工作的总结梳理。
五、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
工作任务:全面推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目录管理,及时将调整后的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市农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行政职能,根据市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统计市农委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上报市审改办,由市审改办汇总、核实后在全市通报相关情况。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农政发〔2014〕6号)的规定做好一般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的公开。
时间节点:全年,行政审批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对外公布,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实行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上报。
六、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 办公室)
工作任务:做好上海农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和引导舆论的功能。统筹运用上海“三农”政务微信微博、“12316”三农热线等,做好政策信息的公开工作。对本市“三农”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政务微信微博专题报导等方式,进行集中的或连续的发布。继续做好“在线访谈”工作,让市民更多了解上海农业。主动向媒体提供本市“三农”主要政策、重点工作进展的情况,安排记者对重点工作扩大宣传。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努力满足媒体采访需求。
时间节点:全年推进网络平台与信息渠道建设。6月份,部门门户网站访谈一次。11月前,部门门户网站访谈一次,积极争取“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一次。全年,主动向媒体提供信息服务。
七、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责任处室: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工作任务: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
时间节点:全年。
八、加强组织保障。(责任处室:办公室 干部人事处)
工作任务:统筹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重大问题向市农委领导专题汇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农农办、市农委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为4%。
时间节点:11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