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农委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9号)精神,深入推进本市农村综合帮扶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市农委实际,制定了《市农委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7日
市农委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9号)精神,深入推进本市农村综合帮扶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市农委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依据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编制完成农村综合帮扶领域公开标准的基础上,拓展到其他领域,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制定公开标准。力争到2019年底,农村综合帮扶以及与农民切实利益关联度大的工作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大幅提升,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流程更加规范,展现方式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 梳理公开事项,加大公开力度 。根据本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在做好“农村综合帮扶”领域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全面梳理服务对象关注度高,与百姓利益切身相关的事项,形成1+X公开事项。1就是“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综合帮扶”领域;X就是依据本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由各处室梳理出的公益事项。公开的事项在每年的政务公开要点里作动态调整。(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二)编制公开标准。确定的公开事项要编制公开标准,公开的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主体、属性、时限、渠道、依据等要素。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对纳入到本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农村综合帮扶”领域编制公开标准(完成时间:2019年3月底;责任处室:社发处、办公室);第二阶段,对梳理出的X事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公开标准,并通过市农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责任处室:各事项责任处室、办公室)
(三)明确公开内容。着力农村综合帮扶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梳理细化公开事项及内容。重点做好公开本市农村综合帮扶的政策措施、帮扶“造血”项目名称、实施单位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帮助生活困难农户增收提供服务,方便群众监督。对1+X事项领域中涉及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并吸纳各方面合理意见。公开前要认真组织评估公开的效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并及时予以答复。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于涉及敏感事项差异的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
(四)制定公开工作制度。在原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来重新谋划制定本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以“农村综合帮扶”领域为重点,围绕1+X事项领域,制定本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专项公开制度。加强对系统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系统各直属单位建立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建立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完成时间:2019年9月底;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事项责任处室、各直属单位)
(五)完善公开展现方式。要充分发挥市农委门户网站“上海农业”网的阵地作用,在整合全系统“一张网”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优化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内容,注重公开实效,提升智能水平。要建设“公益事业”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要加大数据资源开放,做强数据资源栏目,归集展示“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蔬菜”等条线的各类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信息,并从“生产者”“消费者”“管理者”的视角来归集展示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完成时间:2019年9月底;责任处室:办公室、市农委信息中心、东方城乡报社)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分解细化各项任务,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按照方案明确的完成时间节点提升工作质量,要强化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拓宽公开深度和广度。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不断细化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清单,并在网站等途径,及时更新。
(三)强化监督反馈。纳入到1+X事项公开领域的相关处室、单位要定期研究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工作,对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其他处室、单位也要以本委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工作为契机,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市农委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